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缙云县水利局
项目名称: 缙云县水利局河道防汛监控专线运维和传输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缙云县水利局河道防汛监控专线运维和传输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5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河道防汛监控专线运维和传输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4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缙云县水利局河道防汛监控专线运维和传输服务”项目,业主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移动缙云分公司”承担本项目服务和运维。论证小组通过听取本项目应用需求、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和运行现状,并了解核实,情况如下: 1、本项目服务内容:河道防汛监控系统9条VPN专线运维服务、应急短信服务,166个遥测数据卡传输服务。 2、缙云县水利局河道防汛监控系统、应急短信、遥测数据卡的专线传输和无线传输网络,其中本内容部分,前期由“中国移动缙云分公司”提供实施,承担网络交换、有线无线通道、信息传输的运行使用、维护和保障。网络通信稳定正常,服务保障良好。 3、该服务内容上年度的服务已经到期。各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继续该服务以保障“缙云县水利局河道防汛监控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应用。服务期限1年:2021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现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原承接服务商主体继续提供承租和运维服务,以保障政府业务应用、网络和硬件平台服务的统一和稳定,避免系统迁移、平台、链路等配套基础的复建费用,论证小组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向“中国移动缙云分公司”采购,具合理性、无歧视性,符合《政府采购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地址: 缙云县仙都大道4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缙云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潘国光
联系电话: 0578-3013830
传 真: 0578-3131185
地 址: 缙云县水利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姚新伟
监管部门电话: 0578-3318985
传 真: /
地 址: 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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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173552694(2).pdf
79.7 KB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40/EZPre3gBpWtNVZrQZLp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