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LCG-CS-20210113005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盛运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信息化建设及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113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02-08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提供本地化服务,服务商需开通 7*24 小时的全国技术服务电话,以利于实施快捷和技术支持得力的服务。 2 、运维人员到 17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巡检、维护,自备检测、维护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设施等。 3 、信息系统运维要求,供应商派 3 名工作人员常驻区局, 驻场进行全局的信息化设备运维,其主要职责是完成信息系统安全及数据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局的电脑及软件、 IT业务等日常维护, 负责对公用信息化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全局各部门工作人员正常使用。 派驻的现场服务人员 3人, 按工作类型分为现场经理、运维工程师、事件管理服务台坐席。 4、协助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执法记录等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湘银支行(湖南华盛运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0022688490801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6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9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12月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对运维人员基本需求 1.1.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 9:00-17:00,夏季工作时间(每年7月-9月)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30,根据区局的实际工作时间适当调整。要求提供每周5天×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每周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服务。 1.2.工作汇报机制 要根据工作和维护记录,按时提交运维日志和报告。根据区局要求定期提交详细维护记录、服务月报告及汇总。此外,应急响应和重大事件服务需提供专项报告。 2、安全需求 2.1.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应提供网络设备及系统的在日常情况下的常规安全保障方案及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2.2.保密要求 运维人员提交保密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区局的保密要求,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泄密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3、售后服务 3.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1、提供本地化服务,服务商需开通 7*24 小时的全国技术服务电话,以利于实施快捷和技术支持得力的服务。 2 、运维人员到 17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巡检、维护,自备检测、维护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设施等。 3 、信息系统运维要求,供应商派 3 名工作人员常驻区局, 驻场进行全局的信息化设备运维,其主要职责是完成信息系统安全及数据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局的电脑及软件、 IT业务等日常维护, 负责对公用信息化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全局各部门工作人员正常使用。 派驻的现场服务人员 3人, 按工作类型分为现场经理、运维工程师、事件管理服务台坐席。 4、协助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执法记录等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驻场人员要求: ( 1 ) 现场经理:负责运维服务团队的日常运作管理、工作安排;从事运维服务工作多年,有丰富的运维项目建设经验,对各个子系统都有过建设经验,对各子系统各种故障有着丰富的维护经验;管理团队经验丰富,负责现场团队管理工作,给团队成员提供指导、支持并工作督查;提供完善的桌面、网络、安全等解决方案;熟悉操作系统的硬件维护、网络和服务配置;编写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制度、运维流程、故障处理及应急预案,编写运维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报告。 ( 2 ) 运维工程师:熟悉网络、机房环境、网络安全、视频会议、监控等系统,能动手解决电脑软、硬件方面的故障。日常工作包括维服务中的定期硬件巡检、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输入设备消毒除尘、资产标签张贴、硬件维护、终端网络维护、第三方设备维护管理、操作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升级;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的相关驱动程序及软件的安装调试;软件安装、升级并排除软件使用过程中的故障;解决软件冲突造成的系统故障;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防止病毒扩散。 ( 3 ) 事件管理服务台坐席:具备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熟练掌握 windows系统及办公软件; 负责客户服务申请受理,已知故障 / 问题快速解决,资产标签制作,数据统计整理,运维项目文档管理以及运维场地整理工作; 撰写运维技术文档,统计整理运维数据;机房以及部门所属各种资产的管理,做好设备清点、分类、统计、标示等。 为配合驻场服务, 运维服务商 还需要提供强大的场外支持队伍。场外支持人员随时接受局领导工作临时安排与任务调遣。 4 、设备巡检。 运维服务人员对负责区域进行维护保养巡检工作,包括设备的外部清洁、故障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测、故障隐患的排除等;按照机房日常监控及巡检内容按时巡检机房环境设施,密切注意电源、温度、湿度等机房环境情况;随时监控 IT 系统、网络 工作状态, 详细记录异常情况; 驻场人员 在运维服务工作中应主动去发现问题,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汇报,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服务人员每个月需对区局机关以及 市场监督管理所 的所有信息化设备、网络进行故障排查,做出巡检报告给信息技术中心。 5 、运维服务人员应按要求制定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做科学、规范、详尽、统一等方面的要求。并积极配合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区局对运维服务商的服务不满,且提出整改要求后服务商拒不整改时,区局有权更换运维服务人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对乙方以下工作及时组织验收: (一)终端设备服务内容 1.硬件维护 提供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的硬件维护服务,包括主板、 CPU、硬盘、内存、显卡、显示器、键盘、鼠标、电源等设备。 提供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等外设的硬件维护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故障处理。 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正常安装及使用、并解决相关故障问题; 软件维护 提供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的软件维护服务,包括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各类应用软件等的安装、升级及调试维护。 提供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等外设的驱动安装、升级及调试维护。 提供杀毒软件的安装、病毒库的更新和病毒的查杀。 3.在软硬件故障排除中,协助相关使用人员做好维护终端工作数据备份。 4.对区局开展电脑常用知识培训,提高区局处理一般计算机故障的能力;协助建立科学的电脑管理制度,减少故障发生频率。 5.建立终端维护档案,做好软件版本的统一规范、硬件型号的变更、维护记录及质保等信息登记。 (二)网络设备维护内容 1. 保障内网连接正常 。 2. 保障内网及办公软件环境搭建、设置正常、内部网站链接正常;并解决相关故障问题 。 3.保证按照命名规范修改机器名称。 4. 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 5.处理用户计算机网络连通性故障。 6.楼层交换机、路由器故障诊断、调试与排除。 7.局域网环路、广播风暴等网络故障的快速定位排查,分析故障原因,必要 时 启动应急计划,处理完毕后提交故障情况报告及预防故障措施。 8.桌面小型交换机到楼层交换机线路故障的排除。 9. 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三) 多媒体会议和视频会议保障 每季度进行一次视频和多媒体会议系统检查,做好记录并形成巡检报告。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护,每次设备维护要进行登记并详细说明维护情况及结果,会议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响应。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提供专业的技术后台支持和IT信息顾问的相关工作。 2、乙方驻甲方运维服务人员的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都由乙方负责。 3、乙方长驻岳麓分局工作人员为 叁 人,负责公司运维服务工作。具体分工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分配。 4、乙方服务人员如果工作范围有涉及机密内容的,乙方必须保证涉密 业务的内容绝不泄露。 5、乙方人员必须能随时对局内和各所的信息化、网络布局作出必 要的规划建议。 6、服务范围内的设备故障在维修无效需另行购买的情况下,可在甲方 相关负责人提出需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提供设备。 7、乙方服务人员如不胜任工作,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更换,更换期 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转。 9、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 排。乙方需临时抽调驻甲方服务人员,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调动。 10、甲方将定期对乙方驻局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乙方须针对 考核结果给与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11、当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有效票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乙方的维修、维护仅限于对设备的保养和修复,如需更换零、配 件或耗材的,乙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或者自行购买。 13、乙方服务人员整体要求为:技术精通、服务专业、工作高效。 7.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补偿相应损失。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2月8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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