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项目名称:西山区数字环保系统建设项目;
1.3.2项目编号:WBZB-XSHJ-ZCGZ2020051;
1.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3.4预算金额:695.60万元。
1.3.5最高限价:617.155184万元。
1.3.6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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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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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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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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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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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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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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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显示系统及中央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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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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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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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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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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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及音响扩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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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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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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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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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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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及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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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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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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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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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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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务基础设施租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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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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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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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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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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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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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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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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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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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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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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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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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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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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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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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支撑平台管理服务功能及数据接口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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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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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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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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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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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信息综合展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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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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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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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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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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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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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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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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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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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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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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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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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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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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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资产评估与动态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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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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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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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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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应用 APP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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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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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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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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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室及机房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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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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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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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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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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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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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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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7本次招标需求清单中LED显示屏、控制电脑、精密空调系统工程只接受“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符合规定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3.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建设、系统集成、安装部署并保证正式运行,其中15个日历天完成硬件安装部署。
1.3.9质保期:中标方对本项目应用软件系统及硬件,提供3年质保期服务,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应用软件系统缺陷提供终身免费维护。
1.3.10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11本标包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分支机构、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2.1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1.4.2.2①可提供连续三年(2016-2018年,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③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4.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4.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