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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可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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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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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8楼820房间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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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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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硕联系方式:0394-8106517、13525741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腾联系方式:17633508787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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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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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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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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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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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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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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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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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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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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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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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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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硕联系方式:0394-81065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行联系方式:13033908606
发布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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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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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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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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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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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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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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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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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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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蕾联系方式:0394-810651718638068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艳秋联系方式:13033933697
发布时间: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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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联系人:郭欣联系方式:33873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宗欣联系方式:13503727509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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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蕾联系方式:0394-810651718638068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艳秋联系方式:13033933697
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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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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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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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蕾联系方式:0394-810651718638068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艳秋联系方式:13033933697
发布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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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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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王蕾联系方式:0394-8106517、18638068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艳秋联系方式:13033933697
发布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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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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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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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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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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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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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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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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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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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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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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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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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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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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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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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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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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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