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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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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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项目 |
龙****大道****号(连城县工业园区内) |
***网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龙岩众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大道****号(连城县工业园区内),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1条网络服务器生产线、1条监控终端控制器生产线和1条智能传感器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楼,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2***平台设备,***网络服务器10000台、监控终端控制器5000台、智能传感器5000台。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网,****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封口、酒精擦拭、浸胶、灌封及烘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严格控制截管、不合格品破碎、焊锡、激光打码等过程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不合格配件、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电线、废绝缘层、废胶带辊、截管边角料、废标签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锡渣、废擦拭布、废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作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编制突发环****城生态环境局备案。 (七)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31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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