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 教育局保安服务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保安公司为 老边区 教育局 中小学、****城****中心( 13家单位 )提供大门门卫校园安保服务、共计 约保安岗位 68人 。根据学校的增减 及 学校的周边情况等,招标人对保安 人员 的数量会有少量的增减 ,以实际签订合同人数为准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三年总计 6976800.00元,每年最高限价为2325600.00元。
2、 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每年一签合同。如服务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尽职尽责,经招标方考核,年度总评达到优秀的,可以续签。如经招标方考核,年度总评达到良好,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如果协商一致,同意续签,服务方应签定提高服务质量承诺书。如经招标方考核,年度总评为及格及以下的,第二年停止续签,重新进行招标。双方续签和重新招标应在合同执行日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每名保安人员每月费用最高限价: 2850元/每人每月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总价以实际签订合同保安人数计算 。
4、付款方式:按 月支付 费 用 方式结算。
5、服务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6.保安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具体方式由学校与保安公司商定。
二、保安公司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投标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近三年( 201 9 年 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 老边区 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三、保安公司履职 要求
保安公司为 老边区 教育局 中小学、****城****中心( 13家单位 )大门门卫提供保安服务,应按以下要求履职:
1、投标方应 遵守 国家及省、市有 的 关规定, 与保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为保安服 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针对学校服务对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服务方案,并报 区 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审定、备案。
3、根据 区 教育局确定的各 单位 应配保安人数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保安人员。
4、根据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5、编制管理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各区域保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6、负责与 区 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联系,接受检查和监督,每学期向学校安全管理科通报安保工作情况。
7、负责编写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
8、学校师生数变化较大时,按 区 教育局要求调配保安人数。
9、负责保安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10、服从学校对安保员工作的临时安排。
四、保安公司需提供的保障
1. 签订合同后, 保安公司在每个单位(学校)应配备以下基本防卫器械:防暴头盔( 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件/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器(1支/人)、安全钢叉2套。同时保安公司为每所学校提供防卫器材存放架,防卫器材上架存放。
2.保安公司为每名保安配备统一样式的保安服装,保安员履职期间必须着统一制式保安服装。
五、对保安员的条件要求
1.保安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中国公民,男性 ( 幼儿园可配备 2名女保安 ) ,年龄在 18 至50周岁。
( 2)身体健康、无残疾;
( 3)品行良好,无劣迹行为;
(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上岗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 5) 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无被吊销保安员证记录(上岗前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教育局) 。
2.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接受保安公司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保安公司对保安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
3.严格遵守甲方对于保安人员的有关职责规定,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门卫保安履职要求
1、严格履行24小时 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严格落实 学校 校门开闭制度。
3、 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 ,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教职工和学生非下班(放学)时间出校门,要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格把守,出 具 “ 出门证 ” ,方可出校。
4、 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 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保安员应在室外上岗执勤,紧急情况时应携带头盔、防刺背心、橡胶警棍、哨子等装备。
8、 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9、 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0、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 物 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 物 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开展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5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
12、 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3、 完成 学校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 、保安人员纪律规定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文明执勤。
2、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按时销假,严格遵守值岗、巡逻等时间安排。
3、严格按照保安员值班时间,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交接班。不准擅自处理他人物品。
4、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5、文明执勤,说话和气,遇事按程序处理,办事公道。
6、严禁酒后上岗、执勤时禁止吃零食、抽烟、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7、讲究卫生、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8、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9、接受监督,不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10、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安全,不要离开监控区域,不准单独执法或处理和工作相关的事情。
11、遵守学校和保安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八 、工作交接
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服务方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如到期后离场产生骚乱的,招标人有权 按相关规定维护正常权益,如 造成招标人经济或声誉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