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1221-00046-001-001
二、合同名称:保安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1221-00046
四、项目名称:****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心医院
地 址:辽****路****号
联系方式:155****8808
供应商(乙方):铁岭市华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委4****楼
联系方式:134****5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心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甲方要求。5.1严格遵守医院及保卫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 5.2严格执行医院安保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5.3做好安保人员消防、治安、处突、交通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计划。 5.4公司提供17名保安人员在保卫处的监督下负责医院的各项安保工作。 5.5完成医院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5.6对院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安保服务。 5.7按工作需求划分管理岗、固定岗、巡逻岗、处突岗。 5.8负责医院住院部各病区,实行住院患者家属探视陪护制度,落实固定岗执勤服务。 5.9对内科门诊区域、外科门诊区域实行行政班执勤服务。 5.****楼、****楼各病区、****楼及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巡逻岗执勤服务。 5.11快速处置各类意外突发事件(醉酒、滋事、精神异常、纠纷事件),有效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12保安人员工作上要敢管、敢问、机警、灵活、严禁酒后上岗、空岗、脱岗、睡岗。 5.13服务态度要求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严禁与病陪人发生语言冲突,杜绝发生肢体冲突,如发生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等被投诉,由供应商进行回复处理,回复前报采购人备案。 6.人员要求: 6.1所有安保人员须形象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岗位履职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视力听力障碍,能够熟练使用安保器械、应对突发情况。供应商可自行制定内部人员选拔标准,但不得违反国家平等就业相关规定。 6.2所有安保人员须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强度。其中年满60周岁的人员,供应商须额外提供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报告,证明其身体状况可胜任安保岗位工作,且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禁忌岗位。 6.3岗前自行体检(提供体检表),提供派出所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报院保卫部备案。 6.4装备标准:保安人员服装 6.5待遇标准: 6.5.1“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 6.5.2“社会保险”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 7.其他要求: 7.1服务期间医院提供就餐(与本院职工相同);不提供住宿及交通等,供应商自行解决。 7.2医院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随时调整保安岗位。 7.3保安人员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供应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9,200.00元
合同金额:469,2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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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5/X5MQf6ABMqitpwL5-of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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