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安检门及X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5 至 2021-09-01 |
| 撰写单位: |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大石桥市人民 法院安检门及X光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472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人民 法院安检门及X光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时间2021年9月14日09:3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2、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①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63
②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③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
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8日 15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邮寄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快递至辽宁省****中心(已快递到达时间为准,如快递到达时间超出报名时间,将拒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大石桥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
联系方式: 0417-***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场****楼<****中心>****楼
联系方式: 0417-***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哲/翟铃皓
电 话: 0417-***8813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
|
|
|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5/biRxxHsBHUxtDzdNvSM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