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号001:呼吸神经肌肉刺激仪(数量:1台)(属于医疗器械)
一、基本参数:
1、功能: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慢性呼吸衰竭以及机械通气患者撤机前和撤机后的康复辅助治疗
二、设备技术参数:
1、能对膈神经和腹肌进行闭环式电刺激训练,使膈肌和腹肌系统进行规律性收缩;
2、膈肌和腹肌治疗通道数≥6个,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通道的电刺激,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3、吸气时间(Ti)调节范围:包含( 0.7-5)s,增量≤0.1s;
4、呼吸频率调节范围:包含(5-40)次/min,增量≤1次/min;
5、脉冲重复频率调节范围:包含(20-100)Hz,增量≤5Hz;
6、内置电池,满负荷工作续航≥4小时;
★7、注册证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的康复辅助治疗;适用于机械通气患者撤机前和撤机后的康复辅助治疗;
8、主机重量≤3kg;便携手提式设计,能适应门诊、住院等不同医疗环境的诊疗需求;
9、禁忌症排除:包含出血倾向、凝血功能障碍、痉挛性麻痹、脑血管意外病史、认知障碍、意识不清患者(即以上疾病或病症患者允许使用设备治疗);
10、电极片导联线与电极片连接方式为插孔式;
11、显示屏幕采用尺寸≥9 英寸彩色触摸屏。
★配置清单
1、呼吸神经肌肉刺激仪主机1台
2、电极导线3根
3、神经和肌肉刺激器用体表电极1套
4、电源适配器1个
5、电源线1根
品目号002:麻醉工作站(数量:1套)(属于医疗器械)
一、麻醉机技术要求
1.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
2.快速充氧范围:包含35 - 50 L/min
★3.全电子流量计或电子新鲜气体混合气或电控流量计 (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
4.流量范围:包含0.2-10 L/min。O2 浓度范围: 21% - 100%
5.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挥发罐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6.双麻醉罐位,双罐位加药量≥280毫升。
★7.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满足临床低微流量麻醉需要
▲8.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
9.气动电控呼吸机或电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10.气源完全失供时,呼吸机可以继续正常工作。详细列出气源完全失控时的供气解决方案。
▲11.容量控制(VCV)潮气量设置范围:包含10ml-1500ml
▲12.呼吸频率:包含3-100次/分钟
13.吸呼比:包含4:1到1:8
14.PEEP设置范围:OFF,包含3-30 cmH2O
15.呼吸机吸气峰值流速:≥100 L/min
16.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
★17.≥15英寸彩色触摸屏
18.支持显示P-V,V-F,P-F三种类型环图
19.配备麻醉气体模块,可监测O2、N2O、CO2及5种麻醉气体浓度。
20.同屏幕≥3通道波形显示
21.监测参数:分钟通气量和潮气量;呼吸频率;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
22.监测范围:压力:包含-20 - 99 cmH2O;潮气量监测范围:包含0 - 2500 mL。
23.标配≥15个流量传感器
★24.氧浓度监测采用顺磁氧技术,无耗品
25.报警参数:包含氧浓度、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力报警二
26.内置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27.电源:100-240伏特,50/60赫兹
28.机架:带推车,至少1个抽屉
▲29.适用范围:适用于成人、儿童、新生儿(提供产品注册证)
二、病人监护仪技术要求
★1.≥15英寸彩色触摸屏
2.支持RR呼吸率测量
3.适用于成人,儿童,新生儿
4.支持无创血压测量
5.支持血氧饱和度
6.支持>2通道有创压IBP监测
7.标配双道体温,支持温差测量
8.标配ECG5导联
9.本监护仪具备支持≥16种高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
10.内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供电时长≥300分钟
★配置要求:
1.麻醉系统1台
2.麻醉深度监测模块 1个,可监测O2、N2O、CO2及5种麻醉气体浓度
3.七氟醚挥发罐1个
4.病人监护仪1台
5.流量传感器15个
6.通气模式包括:手动/自主、VCV、PCV、待机模式、VC-SIMV、PC-SIMV、CPAP、PSV
7.压力控制容量保证功能
8.具有主动式麻醉废气排放装置
9.标配脑电双频指数BIS
品目号003:医用吊塔(数量:16台)
一、设备参数要求:
★1、吊塔为一拖二结构。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方形全封闭式设计,吊塔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
2、吊塔最大承重≥120Kg,同时安全承重应为宣称承重的4倍。
3、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4、所有吊塔均配有机械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5、托盘必须为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纯平设计,表面无螺钉
6、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
7、所有负压气体管道和气口必须1:1配置,真正达到一用一备的临床使用效果,不得采用在吊塔内部采用双通或三通来连接负压气管
8、医用软管符合ISO 5359标准
9、吊塔所有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可带气维修
★10、气体终端可提供≥4.5万次插拔
11、可选配免维护氧浓度监测系统,具备声音提示功能
12、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13、吊塔数量:16台,其中2台增加机械双臂功能,臂长≥1500mm。
★二、配置要求
1)电源插座:共10A≥10个(分左右两侧排布),采用新国标斜五孔设计,双孔和三孔位置左右错开,保证电源插座互不干扰。
2)德标气体终端(分左右两侧排布) :O2≥2个;Air≥2个;Vac≥2个
3)输液杆(长度≥1000mm)配输液四勾(分左右两侧排布):≥2套
4)抽屉:≥1套,正面采用金属材质圆弧角设计,坚固防撞,带阻尼自吸式导轨,防止意外夹伤
5) RJ45通讯终端(分左右两侧排布):≥2个
6)配套氧气流量表:≥2个
7)气电箱体长度≥1100mm
8)输液延展臂带缆线管理系统(分左右两侧排布):≥2个
9)托盘:≥2个,宽度≥400mm,深度≥450mm,***平台间距≥450mm,最大承载量≥50Kg,托盘前端带弧形防撞系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当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所投产品属于Ⅱ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2)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3)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属于Ⅱ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