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人民
法院安检大厅及正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正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2631
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人民
法院安检大厅及正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5,288.00
最高限价(元):1,205,288.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请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jz****@****.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416-***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 0416-***3666
邮箱地址: jz****@****.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80250000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彦芳
电 话: 0416-***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