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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校园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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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台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 |
2026-08-27 |
台安县校园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321-00018-001-001
二、合同名称: 台安县校园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5-210321-00018
四、项目名称: 台安县校园保安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412***4364
供应商(乙方): 辽宁洪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街****号
联系方式: 0412***4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依据台安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保安公司为鞍山市台安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提供驻校保安服务,包括学校大门门卫、巡查等岗位,共计105名男性保安。
履约要求: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3、对出入人员和车辆(必要进入)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 4、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5、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保安员应在室外上岗执勤,执勤应携带头盔、防刺手套、橡胶警棍、防护钢叉等防护装备。 6、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7、做好警卫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8、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物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物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9、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开展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 10、完成学校安全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履约期限: 1年
履约地点: 台安县中小学、幼儿园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郭靖宇、王学栋、王浩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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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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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5/qIxFQaABMqitpwL5FZL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