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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网整合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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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9-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0-087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网整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1.3.6”进行修改;“第五章 评审办法 附件2第六条”进行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15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 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 ***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中心
地 址:****街****号
联系方式:024-****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24-****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思、李若宪、房忠达
电 话:02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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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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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5/sESCpKABni4p5U9XnKY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