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3206820342000116 | 项目名称 | 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 |
| 标段编号 | S3206820342000116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 |
| 工程类型 |
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通水利农(202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本工程为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项目涉及三级河桃花界河。桃花界河北起东司马港,南至左邬村四级河,全长1.997km。新建木桩护岸3683m,清淤土方1.19万m3,坡面回填土方0.03万m3,袋装土回填土方0.18万m3,弃土共计约 0.98万m3,清杂整坡1.60万m2,拆建?800涵洞4座、改造涵闸1座。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263.9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如皋巿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灌区骨干工程维养项目施工标的主要建设内容进行施工招标。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认定以职称证为准,如果职称证无法体现具体专业的,应提供毕业证或执业资格证),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7)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10月28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10月29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⑧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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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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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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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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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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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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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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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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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诚信承诺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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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函 |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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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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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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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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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 |
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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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暗标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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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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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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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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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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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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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本账户开户许户信息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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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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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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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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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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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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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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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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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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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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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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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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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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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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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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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1.2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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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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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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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7.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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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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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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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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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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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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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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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入围数量和方法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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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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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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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68分 (2)施工组织设计:26分 (3)业绩:1.5分 (4)人员配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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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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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2.5%、6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8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8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8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特别规定: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 复审等情形而改变(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规定予以复核纠正的除外) 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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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岸工程 |
护岸工程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4.9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2.1 分,最高得7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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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方工程 |
土方工程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8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1.2分,最高得4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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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物工程 |
建筑物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3.5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1.5分,最高得5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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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工程施工难点及对策措施 |
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技术路线正确可行。方案合理的得2.8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1.2分,最高得4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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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职责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检测计划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质量通病防治、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合理的得1.4分,有针对性地加 0.1-0.6,最高得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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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制度及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评分。合理的得1.4分,有针对性地加0.1—0.6分,最高得 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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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6分,最高得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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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建议控制在200页以内,本要求仅作参考,页数超过不做无效标处理。 暗标要求: 1、技术部分中内容实行暗标评审,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技术部分无需制作封面,技术部分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技术部分中的所有内容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底纹、阴影、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不得出现彩色图片及字符(可以使用黑白图片,图片内容不得隐含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比如企业LOGO、专属标识、带有单位信息的EXIF残留数据等),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行距统一1.5倍。(引用的图表不作字体、字号、行距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技术部分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 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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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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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2021年1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河道整治施工从业经历的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三者缺一不可)。(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 ②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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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 |
人员配备 |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配备齐全,每少一人扣0.5分,最多得2.5分。特别提醒: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 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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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34.89万元(含暂列金7万元)。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如皋市水务局;监督电话:0513-****0207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平台、***平台上发布。
10.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中心
地 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丁小建
电话:0513-****989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77****0825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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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726/FRbH76ABLRKCxEZf0F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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