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字〔2026〕006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6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9月10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城***网“***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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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6)006号 |
宗地 面积 |
2886.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县南河镇九里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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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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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35(%)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上计容建筑 面积 |
≤6928.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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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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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
备案号 |
4214326BA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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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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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8日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10日1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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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方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网(http://www.****.com)、***网站(http://www.****.gov.cn)、***网(www.****.gov.cn)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城***网的“***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城***网 “***网上交易系统”***网 “***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6年8月28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城***网的“***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6年9月9日16时前,***网上交易系统一次****城****中心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6年9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网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6年9月10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网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2.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六、其他要求
1. 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城****中心进行成交确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谷城条件﹝2026﹞019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安监、消防、文物、人防、交通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4.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另外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地块内的围墙、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七、联系方式
***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任先生 0710-***3506
****中心咨询电话:熊女士
钟女士 0710-***2558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0710-***7983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许女士
李先生 0710-***595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中****城县支行 王女士 187****3150 0710-***3262
****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先生 151****9166 0710-***7218
中国农****城县支行 叶女士 138****3399
0710-***7329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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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759/DgZqfKABLRKCxEZfa9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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