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船厂老旧厂区更新改造提升项目龙世界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1: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口径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要求(第38页)、企业业绩评分项(第44页)中,对类似项目业绩表述偏向设计类业绩。现提请澄清:投标人独立承接的设计(深化)+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如项目场馆类型、空间属性、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均满足本招标文件对类似业绩的限定条件,该类业绩是否可认定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标计分的有效类似项目业绩?
答复:本项目为设计项目招标,投标人以设计(深化)+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承接的项目,如拟作为本项目的类似业绩申报,应承担了设计工作,请按招标文件业绩条款中关于业绩类型的相关规定,对设计费金额、展陈(或布展面积)、工程总投资额等规模条件自行判断,并按“证明材料要求”及“认定规则”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应完整、清晰,未按招标文件业绩描述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采信。
提问2:关于技术评审评分细则适配性问题
本项目招标范围核心为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招标文件第71‑77页已明确本项目核心工作为展陈方案设计内容。但查阅技术评审章节(第41‑54页),现有评审条款较多聚焦建筑集散疏散、交通流线、原有建筑对接改造、结构加固利旧、消防、机电等建筑工程设计维度。现有评分考评内容与本项目策展、展陈的核心服务定位存在一定偏差。为确保评标导向匹配项目实际采购需求,提请贵司核实:是否可针对本项目核心服务内容优化技术方案评审维度,围绕整体策划创意、展览内容大纲、展陈参观动线规划、展陈空间效果、展示媒介与表现形式、既有建筑改造融合设计(含建筑利旧、疏散、供配电配套)、项目工程投资管控等策展设计核心要素设置对应评审标准。
答复:本项目技术评审因素系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设置,评审因素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五章技术标准所确定的工作内容相对应。
评标办法(含技术评审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次澄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条款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技术方案,完整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评审要素。
提问3:关于中标人后续参与本项目施工实施投标资格
本项目属于设计服务类招标,提请澄清:本项目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服务工作后,在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完成法定设计成果公开流程后,是否具备参与本项目后续施工或实施阶段投标的资格?
答复: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投标人所询关于中标人参与本项目后续施工(或实施)阶段投标资格的事项,不属于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范围,本次澄清不作认定。
提问4:关于评标增设述标演示环节的申请
本项目属于创意策展类服务,方案创意、空间效果、整体叙事逻辑较难依靠书面文件完整表达。为便于评标委员会全面、系统、客观理解各家投标方案的完整设计构思,更好实现择优遴选目标,特申请本项目评标阶段增设述标环节,各投标人可采用PPT或视频形式进行方案演示汇报,恳请贵司研究予以考虑。
答复:不予调整。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8条定标因素中有现场答辩要求。
提问5:P41,项目概要阐述(10.0)
围绕展馆面向公众科普、展示宜昌担当的核心目标,论证将27-1、28-1、28-2 号既有厂房改造为展陈空间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从填补区域展陈空白、带动西坝文旅融合发展、践行绿色低碳改造等维度,论述项目建设的综合意义。
(此项工作应在可研阶段已经完成,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答复:其中“项目概要阐述”项旨在考察投标人对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定位及社会价值的理解与认知,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背景资料阐述即可,无需另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成果。
提问6:P41-P42,现状及规划条件分析(10.0)
1)结合西坝片区长航宜昌船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现状地形,分析27-1、28-1、28-2****城市空间格局中的区位特征,明确展馆对外交通衔接、****广场及停车配建与片区规划的符合性。(此项工作应在建筑规划设计中已完成,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2)梳理既有厂房建筑现状,包括建成年代、结构形式、耐火等级、原防火分区、机电管线留存情况、屋面及外墙完好度等,识别可用于展陈空间塑造的工业遗产要素。(本次招标内容应是对展陈设计进行策划,而不是对原有建筑进行分析)
3)分析现状条件对长江大保护、宜昌国之重器两大主题展陈的支撑与制约,明确消防车道回转、疏散宽度补足、机电容量缺口等关键规划条件的应对思路。根据现状梳理的准确性、规划符合性及对本项目的支撑力度。(此项工作应在建筑和园区整体规划设计中已完成,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答复:涉及对外交通衔接、人流集散、停车配建、消防车道及疏散、机电容量等内容,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片区规划及现状资料开展符合性分析与说明即可,不要求重新编制规划或建筑设计成果。
涉及既有厂房建成年代、结构形式、耐火等级、机电管线留存等现状基础数据,以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提供的资料为准,投标人无需另行开展建筑勘察或结构鉴定工作。
提问7:P42-P43,总体设计思路(10.0)
1)总体方案设计需结合西坝片区长航宜昌船厂地块功能定位,统筹考虑展馆对外交通组织、人流集散与商业配套,确保"长江大保护""宜昌国之重器"两大主题板块有机衔接,并提供区位及场地关系图、对外交通组织与停车配套分析图、总平面功能关系图及空间布局全景效果图、主要空间效果图,清晰表达功能板块布局、面积配比与整体空间关系。(区位及场地关系图、对外交通组织与停车配套分析图应在园区整体规划设计中已完成,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3)总体方案设计需充分顺应27-1、28-1、28-2 号厂房既有空间特征,明确防火分类转换、疏散优化及机电扩容等建筑改造技术路线,并落实与消防、暖通、安防等专业二次深化的接口边界,同时提供既有厂房空间特征分析图、建筑改造技术路线图、主要空间剖面及立面改造示意图、专业接口边界图及接口条件表,以及重点展项与飞行影院效果图、关键空间改造前后对比效果图。(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下列内容不属于本次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招标范围:1)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安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二次施工图设计”)(飞行影院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应对飞行影院进行设计并出示效果图)
4)效果图须针对本项目27-1、28-1、28-2 号厂房实际空间建模渲染生成,真实反映空间尺度、结构特征与展陈布局,不得使用与本项目无关的通用素材图、网络图片、其他项目图片或人工智能生成的概念拼贴图替代。图纸及效果图应按空间序列编排并编制图纸目录,每张效果图标注视点编号并在总平面图上对应索引;提交格式为JPG或PDF,单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文件大小及格式须满足电子投标系统的上传要求。效果图所表达的内容应与设计说明、材料选型及投资估算一致。(此项效果图和施工图要求应是深化设计阶段图纸要求,不应作为投标阶段文件要求,建议按照概念设计阶段要求提交成果)
答复:涉及对外交通组织、停车配套及既有厂房空间特征的相关分析,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开展符合性分析并作示意性表达,相关分析图用于说明展陈方案与外部条件、既有空间的衔接关系。
飞行影院为串联龙世界展陈的单体建筑,无需制作飞行影院内部效果图,仅需完成27-1、28-1、28-2号三个厂房与飞行影院首层连廊、二层等候区、****楼梯流线衔接位置的布展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本次投标成果的深度、格式、分辨率及编排要求,是招标文件为满足评审需要设定的投标文件编制标准,不属于施工图或深化设计成果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可。
提问8:P43关键技术分析与对应措施(25.0)
2)明确展陈装饰设计与消防、暖通、安防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的接口边界,包含喷淋移位、烟感布点、排烟口预留、管线避让及荷载提资等,确保后续专项深化有据可依;(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下列内容不属于本次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招标范围:1)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安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二次施工图设计”,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3)针对老厂房机电容量不足问题,提出空调、新风、防排烟及展项大功率用电的负荷测算与管线综合方案,并落实多媒体机房、LED屏散热等专项处理措施;(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下列内容不属于本次创意策划及策展设计服务招标范围:1)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安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二次施工图设计”,不应作为本次招标内容)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技术评审“关键技术分析与对应措施”的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澄清与修改发布的招标文件。
提问9:业绩要求中,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绩(不是纯设计业绩)是否可以?
答复:详见提问1的答复内容。
提问10: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000。这个号码打不通。
答复:如遇操作问题可打***网首页上的客服电话:0512-****8089。
提问11:投标文件中定标要素部分,“项目答辩”的内容需要上传什么资料吗?
答复:项目答辩不需要上传资料,但定标需要的其他资料需要按定标要求上传。
提问1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落款处是否只写牵头单位名称就可以了?
答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签署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提问13:开标一览表中的百分号指的是什么?指的是相对招标最高限价的降幅率吗?
答复:此为招标文件系统自带的通用模版表格,具体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为准。
提问14:投标文件需要报价明细吗?还是只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报价总额就可以了?
答复: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报价明细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定标要素”、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综合评审“企业设计项目获奖”、技术评审“关键技术分析与对应措施”的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业绩描述已修改,详见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龙行文旅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园园
联系电话:0717-***2956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和平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瑞
联系电话:0717-***3351
联系地址:****道****号(****大厦)B****楼
日期: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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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762/wabRKaEBMqitpwL5uPu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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