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中心采购科就“****中心年劳务外包服务代理采购项目”采取“抽评结合”方式选取采购代理实施单位,现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采购代理服务实施单位前来参与,按照采购工作流程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年劳务外包服务代理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789.86万元(大写:柒佰捌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代理服务费以最终签订代理合同为准;
3.资金来源:事业单位经费列支;
4.采购内容:****中心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
二、资格条件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二)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须具备采购代理相关资质;
(四)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备案截屏;
(五)须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六)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内相关要求。
注:未满足以上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文件提交要求
1.封面:列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的函、联系邮箱;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选后不得擅自更换;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代理协议,造成损失的由潜在采购代理实施单位承担;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涉及造价咨询可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承诺书;
5.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提供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7.提供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投标代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
9.未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承诺书;
10.与该项目采购工作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书;
11.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网、***网备案截屏;
12.鼓励在项目服务地拉萨具备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异地代理机构须承诺在项目实施地满足开评标、档案管理、现场服务需求,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及场所证明材料;
1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近3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绩(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完整的委托代理协议、代理项目成交公告)。
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公司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相关工作经验(提供履历或业绩佐证材料);
(3)具备政府采购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15.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团队人员需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相关服务能力,并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16.报价文件:拟收取的采购代理费的具体金额或计算公式;
1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有)。
注:
(1)上述***网截图;
(2)报名材料内容存在上述内容缺失,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报名材料格式范本详见附件1;
(4)上述文件要求解释权归采购科。
四、选取程序
1.资格审核:报名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科对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现场参与“两次随机”抽取,具体时间和需现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采购科通知(邮箱或电话)时间为准;
2.“两次随机”抽取:对参与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潜在采购代理公司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审核,经两轮抽球确定3家候选采购代理实施单位;
3.实地考察:对3家候选采购代理实施单位按照附件2《候选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进行考察评分;
4.发布成交公告。
五、报名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可通过邮箱或现场(现场报名同时须提供纸质资料与报名文件光盘、U盘等形式存储媒介)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9日(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6:00前);
邮箱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ls****@****.com邮箱。
纸质报名材料: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署《报名文件递交确认表》。
逾期通过邮箱或现场递交报名文件的,采购科不再接收。
六、本公告公示期间,各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内容、事项存在疑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提出。公示期满未按规定提出疑议的,视为无疑议,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采购事项内容。
七、报名单位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收到比选文件等发送的相关文件的,责任自负。
八、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中心采购科。
地址:西藏自治****路****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方式:0891-***3235(采购科)
监督电话:0891-***3912(拉萨海关党委纪检组)
附件1:报名文件格式范本.doc
附件2:候选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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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0988/-M7hkJ4BLRKCxEZf5D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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