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3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工程包括南新街及公益街两条路,其中南新街起点为振江街,****小区,全长320m,红线宽40m,规划用地面积13304.1㎡,双向6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为东西走向。公益街起点为南新街,终点为迎新二道街,全长655m,红线宽15、25m,规划用地面积11804.8㎡,双向2车道,城市支路标准,道路为东西走向。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1)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造价咨询: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设备费、二部费用等审核及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3)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管线定位测量等相关工作内容。
(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
(5)招标代理:提供本项目相关招标代理服务等工作。
(6)环境影响咨询:编制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组织相关咨询单位评估报告书,并完成取得本项目环评批复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
(7)水土保持咨询: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作监理、水土保持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8)表土剥离咨询:完成本项目所需表土剥离方案编制等全部咨询工作内容。
(9)铁路安全评估:对道路与铁路平交口及铁路沿线的风险评价分析。
(10)地铁安全评估:对道路与地铁沿线的风险评价分析。
(11)铁路方案编制及评审:编制道路与铁路平交口及铁路沿线的实施方案及报审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46.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gov.cn);
3.1.2造价咨询: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3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招标代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5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3.3.6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12月至 2023年02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网企***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7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的"***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6.3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路****号****大厦****楼)。
7.其他事项
7.1***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及勘察、设计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网(http://www.****.org.cn);
***网-建设工程(http://www.****.org.cn)
****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10.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近3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网" (http://****.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网"网站截图为准)。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0.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城乡建设局《***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中心举报电话:0451-***9346、58699097;****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5843、84518544、83084533。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中心
地 址:哈****大道****号
联 系 人:屈扬
联系电话:0451-****1071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B3栋C单元23层1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麻雪
电 话:0451-****0768、182****2750
电子邮件 \'ba****@****.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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