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校园基础设施配套,满足教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1家运营商,采用乙方全额投资、甲方提供场地、合作运营模式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维服务项目
2. 比选人: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3. 建设地点: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校内指定区域
4. 建设规模:拟定建设10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仅提供本单位使用,不对外开放),配套完成电力改造、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标识系统、消防防护等全部工程。
5. 合作模式
甲方(学校):免费提供充电桩建设场地及安装条件;不承担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电力改造、运营维护等任何费用;不参与电费及服务费收取,不承担经营亏损。
乙方(中选运营商):全额投资、自主建设、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负责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电力报装与改造、系统调试、全周期运维、故障抢修、消防及安全管理、客服服务等全部工作及全部费用;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与安全责任。
6. 电费结算:***网申请报装并单独计量,***网直接结算,甲方不收取、不垫付、不代收电费,***网对应类别峰平谷分时划分时段电价标准。
7. ***平台接入:项目建成后必***网***平台,按要求全量推送动静态数据,***平台监管,数据接入费用由乙方承担。
8. 合作运营期限:5年。
9. 收费模式与竞价规则
充电费用由电费+充电服务费两部分组成。***网实际电价向用户收取,据实结算,乙方不得加价;充电服务费实行竞价,上限标准为0.2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服务费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超出上限作无效响应处理。
中选后服务费标准合同期内保持固定,不得擅自上调;如新政策规定服务费最高上限标准低于中选价格,按最新政策规定的最高上限标准下调。
二、资格审查标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参选单位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通用资格条件(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或新能源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应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建设及运营业务,提供承诺函。
4.设备技术要求:所投充电桩设备须通过国家3C强制性认证,符合GB/T18487、GB/T20234等国家标准,具备漏电保护、过载保护、充满自动断电、急停保护等安全功能,提供所投充电桩设备符合上述相关材料。
5.***网接入经验,提供已接入站点证明材料。
三、综合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按以下标准逐项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1.充电服务费报价(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服务费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参选报价)×30分。
2.充电设备品质及保障(15分)
充电桩设备品牌为国内品牌、3C认证,具备完整检测报告,材料齐全得15分,材料不齐全不得分(提供3C认证、完整检测报告)。
3.建设方案与技术配置(20分)
充电桩功率配置合理、适配校园停车场景,电力改造方案规范、***网要求,安全防护完善:10分;***平台功能齐全,支持扫码支付、远程监控、故障预警,数据对接方案清晰可行:5分;施工工期合理、错峰施工、不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5分。
4.运营服务与保障方案(20分)
日常运维、巡检、保洁制度完善,台账清晰:5分;故障响应机制完善,承诺30分钟响应、3小时到场、一般故障当日修复:5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消防器材,购买充电桩专项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分。
5.同类项目业绩(15分)
近3年每提供1个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15分(需提供合同佐证,无佐证不计分)。
四、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总务科办公室
3. 递交要求:响应文件密封装订,正本1份、电子U盘1份(内含全部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件);U盘表面标注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接受邮寄。
五、评审与定选
1. 学校组建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 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3. 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单位。
4. 中选结果在校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作运营合同。
六、特别约定
1. 乙方负责办理电力报装、施工许可、消防器材等全部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2. 施工及运营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安全管理、交通管理等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管理。
3. 因乙方设备或运营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电力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合作期内若因学校规划建设需要调整场地,乙方应配合搬迁,搬迁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运营期间超过1个月不对该设备维护,巡检,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运营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139****8370
地址: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总务科办公室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总务科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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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00/0A-wvKABLRKCxEZfwpE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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