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合高速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铜合高速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铜合高速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114486。
1.3 采购人:中交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区域管理总部。
1.4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重庆铜合高速为重庆三环高速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全长约30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项目西接渝遂高速,东连渝武高速,2014年建成通车,全线无隧道,设多处互通立交。本项目为铜合高速提供紧急事故和故障车辆清障救援服务,包含拖车作业、吊车作业、故障/事故车辆安全围蔽、交通事故散落货物清理转运作业等经市发改委批准收费的作业项目以及故障车辆维修、送油等其他为保障高速公路畅通而实施的应急处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甲方提供紧急事故和故障车辆承担清障救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2.11.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铜合路段事故和故障车辆提供应急抢修以及拖拽服务,及时排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
2.1.2协助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为故障车辆提供抢修、起吊、牵引拖拽服务,为事故车辆提供起吊、转运、仓储服务。
2.1.3为清障作业现场、事故处理现场提供安全区域和隔离服务,并负责清障救援现场的清理等工作。
2.1.4.为事故车辆提供具备消防、照明等条件的停放现场服务。
2.1.5.服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的调度,参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2.2 服务期:暂定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前根据业务需求、上期合同执行情况等,再行决定是否续签。
2.3 项目地点:铜合高速。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2.5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市相关规定和资管集团|资管养护安全管理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为合法存续的经营主体,包括法人单位(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上经查询,近3年(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②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经查询,近3年(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无失信惩戒记录。③在“***网”(https://****.gov.cn经查询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乙方需配置清障救援人员共2人,其中包括清障救援人员1人(配置人员提供A2、B2驾驶证及身份证明,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吊车救援人员1人(提供吊车作业资格证),乙方对救援人员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险。
(6)其他要求:乙方须在驻点位置配备8吨小型平板拖车1台,需提供车辆相关证件、保险及照片。涉及节假日、检查等特殊时段,按需增加救援设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7日9时30分至2026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6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半年,且在乙方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前提下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25%。支付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合法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
10.***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区域管理总部
举报电话:023-****7621
举报邮箱:xf****@****.cn
12.其他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中标人所使用的设备在铜合路段范围内产生的过路费按季度据实报销(相关设备应提前向甲方报备,否则不予报销)。
3.甲方按照救援驻点免费向中标人提供办公驻地(1间宿舍),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其中按照甲方制度要求超过用电度数,超过度数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餐费由中标人定期据实缴纳,超过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建立车辆使用检查记录,对使用记录的轻微问题(灯光、轮胎、警灯、警报等易耗易损件)一天内完成修理,一般问题(不影响正常使用如刹车、离合器、钢丝绳磨损等)三天内完成维修;对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故障应及时派修,避免引发救援不及时事件发生。
5.车辆保险必须涵盖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不计免赔、特种设备险等满足道路应急救援过程中意外事件的保险;使用期间车辆的年审及保险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6.乙方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运行监测管理标准》(CQJTG/TH01-2025)相关清障救援工作要求;清障救援收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2〕56号)、《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591号)文件执行。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区域管理总部
地 址:重庆市****大道****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 系 人:范老师
电 话:130****8016
电子邮件:fa****@****.cn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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