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穿戴式生命体征监测系统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穿戴式生命体征监测系统
二、项目概况:
采购穿戴式生命体征监测系统一套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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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标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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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式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系统 |
1.支持多参数采集:可采集 ECG(心电)、HR(心率)、PR(脉率)、SpO₂(血氧饱和度)、NIBP(无创血压)等生命体征数据,实时显示在同一手持终端,***平台显示或存储。 2.同步监测人数:一套系统集成不少于6套生命体征传感器及手持终端,可满足同时6人以上生命体征监测及显示功能。 3.整体监测时长:单人监测时间≥6小时。 4.心电采集方式:采用心电无导联线采集方式,支持多个心电采集位置。 5.心电传感器单独工作时长:工作时长≥24小时。 6.血氧传感器:测量范围不窄于40%-100%。 7.血氧传感器精度:精度不窄于75%-100%,误差不超过±3%。 8.支持实时、自动、连续采集生命体征。 9.报警功能:实时对生命体征数据信息阈值报警,***平台显示报警信息。报警同步响应时间≤10秒。 10.血压监测:无线血压传感器,支持自动连续采集,可提供无创血压(NIBP)和逐搏连续无创血压两种监护方式。 11.转运箱充电功能:一套系统含一个转运箱,转运箱可同时为所有传感器集中统一充电。 12.伤票管理:系统具有电子化伤票功能,支持菜单式快捷填写模式,具备语音、图片等伤员信息上传的功能。 13.智能检伤分类:系统可基于采集的生命体征数据,结合智能算法自动进行伤情评估与分类(如轻伤/中度伤/重伤),伤情评估结果可实时上传至手持终端。 14.同步功能:多系统伤****中心***平台同步及集成。 15.数据存储:支持查询伤员历史数据。 16.耗材:心电采集使用通用一次性电极片 |
二、经济要求
★(一)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服务)时间:20个工作日
(2)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3)交货(服务)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二)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履约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服务完成后,报价供应商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9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货款,质保期满后且未出现质量问题付款剩余5%货款。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六)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乙方提供的物资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提供的物资、技术材料,应当有详细的说明,包括物资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情况等,并附检验合格证和保修保养证书。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等问题负责。
(七)备品备件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2.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2小时 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48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 2026年09月22日
五、反馈渠道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箱方式发送39****@****.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如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4.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为需求公示,不是报名!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助理、贾助理
办公电话:0710-***0615、5100617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湖北襄阳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汪干事
办公电话:0710-***0029
移动电话:/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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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45/GAscn6ABLRKCxEZfUyK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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