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预研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定价方式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于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我部。
一、项目名称: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6-JKDLSE-F10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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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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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清运服务 |
保障约30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垃圾点位95个(根据实际情况略有变动),垃圾于日喀则市区垃圾处理站集中倾倒,往返路程105km 人员力量: 1.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管理员等物业领域资格证书)和1年以上党政机关或部队物业服务管理经历; 2.其他人员:①压缩垃圾车驾驶人员:配置1人,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压缩垃圾车驾驶经验;②垃圾清收人员:配置1人,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3.工具设备:要求配备箱体容量14方(含)以上压缩垃圾车1台,自行为服务人员购买服装及日常工作所需工具、耗材。 垃圾清运服务标准: 1.清运次数。每日清运单位内所有生活垃圾1次。如无法达到清理效果,按部队要求及时增加垃圾清运次数。(11月份我部集中清理落叶需要新增安排垃圾压缩清运车约8台次)。 2.清理标准。①每日保证将单位内95个垃圾点位清理干净、无残留;②每次清运装车完必须清洗现场,地面不得有污损,目视干净整洁。 其他情况:如遇上级检查、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全时响应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垃圾清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
年 |
3 |
此次项目拟重新引进垃圾清运社会化保障项目,履约时间为2027年1月1日0时0分起至2029年12月31日23时59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9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将加盖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除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会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资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8933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
纪检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53****0597
附件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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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45/KQT6ZqABLRKCxEZf5M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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