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锥生产及光锥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光锥生产及光锥耦合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ZCGKY-W3092(01)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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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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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1 |
光锥生产及光锥耦合 |
详见谈判文件 |
▲1.尺寸:18Y型,大端面Ø18±0.10mm,小端面Φ7.37mm±0.10mm,高度30±0.1mm; 2.单丝直径:6微米;数值孔径:1.0; ▲3.光学加工:端面平整,抛光度<2光圈; ★4.图像形变参数:总形变≤有效面积的1.2%,桶形/枕型畸变≤1%,像位移≤0.2mm,切变≤100微米;(需提供承诺书) ▲5.瑕疵点(大端面观察):(>100微米)=0个,(75-100微米)≤1个,(25-75微米)≤2个,(<25微米)≤3个。 ★6.****中心****中心对齐,误差不超过10像素;(需提供承诺书) 7.光锥耦合过程确保光锥大小端面无损伤、划痕、无灰尘、脏污,耦合紧固,光锥不脱落,不影响传感器引脚电气性能; ★8.耦合后进行成像分辨率测试,耦合光锥分辨率好于64线对;(需提供承诺书) 9.乙方先按照甲方提供的图像传感器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绘制图纸,与甲方沟通确认后,进行光锥和耦合产品试制,试制产品需经甲方首检,确认技术参数达到甲方要求。通过首检的产品,方可投入批量生产,未通过首检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光锥加工与耦合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光锥生产加工及质量检测。加工完成后的光锥由甲方对其进行畸变等性能检测和筛选,以确定物资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检测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记录物资检测情况,甲方检测同时筛选出性能参数满足要求的光锥,若满足要求的光锥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数量,则由乙方继续补充,直至筛选出全部符合要求的光锥;第二阶段为光锥耦合阶段。乙方将甲方筛选出的光锥与焊接在电路板上的图像传感器进行耦合,耦合完成后需进行参数测试。 ▲11.图像传感器光锥耦合过程需确保不损伤图像传感器,若有损伤,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自行采购相同型号传感器并替换电路板上的传感器; 以上所提光锥及耦合技术指标,乙方均需完成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
个 |
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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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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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6.73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供应商参与军队采购,必须在提交***网(***网址:****.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报价无效。(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须为已注册状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 9月3日至9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邮箱发送。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2026.05-2026.08)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关于本公告第四条(三)、(四)、(五)项的承诺书(军队单位和事业单位按实际情况承诺),报价供应商应承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3-2025)、近一年内(2025.09-2026.08)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仅提供承诺书,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等)。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和截图;
8.***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__****@****.com。
注:报名资料仅作为登记潜在报价供应商信息使用。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 9月16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9月16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 9月16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八、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029-****5365/029-****5401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武先生
办公电话:029-****5335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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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45/rQQrZqABLRKCxEZf7H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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