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电力改造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6-JLDZQU-G1002。
1.2项目名称:****公寓住房电力改造。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18.986103万元(人民币)。
1.5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1.6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1.8付款周期:竣工结算经工程造价审核单位(机构)审核后,45日内一次性支付审定价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1.9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获取的投标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6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投资背景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
2.7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2.8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2.9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0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11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2.12***网中存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涉嫌围串标、串标投标、违法失信、禁止法定代表人控股的或管理的企业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禁止授权代表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弄虚作假等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情形。
2.13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提交的材料应与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1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股东和管理人员(法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这里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非国有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审查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相关记录。②查询结果存在上述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申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的申领
(一)申领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至2026年 9月 16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
(二)申领地点: 线上,邮箱:zh****@****.com 。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本次招标于发放招标文件后3日内按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6年9月30日8点40分,提交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甲方指定地点(报名后告知)。
4.4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法人出席只需提供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4.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人:徐风云189****6817、周华夏17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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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45/uQj8hKABLRKCxEZfHzJ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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