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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第一名:山西云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93004.68 (元) ;
第二名:库尔勒天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85000.00 (元) ;
第三名:新疆沙漠松源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88158.36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结果为: ①山西云馨,总分80.78分,报价69.30万元; ②库尔勒天泽,总分60.09分,报价68.50万元; ③沙漠松源,总分55.98分,报价68.82万元。 评审结束当日,我部即通知山西云馨,要求组织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人员参加政审。该公司以“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不能到场履约”为由拖延政审;9月7日,山西云馨以公司名义来函,表明我方“未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文件中明确约定中标后该部分人员必须到场出席(到场履职)”,依然拒绝服务人员到场履职;9月10日,我方在查阅和咨询相关法律条款后,针对该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人员必须现场出席,相关人员仅用于投标评审”、“无明确书面约定,要求人员现场履职超出招标文件约定范围”的歪曲理解进行了书面回复。并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其表示投标文件所列承诺服务人员不能到岗履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军队采购行业某规定,取消其预中标资格,作顺延递补。所依文件名称与条款内容因涉密原因不对外公布。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库尔勒天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8500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2656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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