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安全用品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 深圳
目 录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方式
六、评审及成交原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与价款
第二条 结算付款方式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
第六条 货物包装
第七条 检验与验收
第八条 货物单据
第九条 权利瑕疵担保
第十条 保险
第十一条 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产品安全保证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 保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三章 响应格式文件
一、报价函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2、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四、商务偏差表
五、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8-26J6-FG017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安全用品,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宝龙工区(一):施工内容包括:源头类地块整治、补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内涝点整治工程、***网工程及市政错混接工程。源头类地块整治:非开挖修复39m,开挖修复2286.9m,****道****.5m;补水工程:新布路及三棵松补水新建管道共计1910m。;管线迁改工程:高背路与惠盐高速交汇处内涝点给水管线迁改500m。内涝点整治工程:高背路与惠盐高速交汇处内涝点和同心阳和浪内涝点新建暗涵230.57m,****道****m;***网工程:****道****m,新建暗涵112.958m,顶管1500m,顶管井23座;市政错混接:管道封堵12处,****道****m。
2、采购范围:安全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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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样式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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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VC围挡(含立柱、安装) |
高2m |
平方米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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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制水泥墩 |
1000mm*500mm*400mm |
个 |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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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围挡A型(含立柱、安装) |
高2.5m |
平方米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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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马 |
1800*1000mm |
m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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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马 (矮) |
1200*600mm |
m |
2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税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中国电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1)买方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确定(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交付买方使用后,开票付款。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结算付款:分批结算付款:先货后款,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签收单(或送货单),根据验收记录,按期(每月或累积供货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结算,办理结算,并签署结算单,卖方根据结算记录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97%,剩余结算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7、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以下标准:
货物应符合中国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PVC围挡:高强度工程塑料+金属内衬,表面材料达国家A类标准(难燃、环保),需满足深圳地区基本风压要求,连接件牢固。
预制水泥墩:作为PVC围挡底座时,水泥墩的自重必须满足抗风要求(深圳基本风压约0.75kN/m²),通常每个标准段(3m)水泥墩重量不低于150kg~200kg,水泥墩顶部应预留预埋件(如螺栓孔或卡槽),与围挡立柱可靠连接,防止倾倒,表面宜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或在迎车面粘贴反光膜,符合道路安全要求。
钢围挡A型(含立柱、安装):立柱、横梁等主体结构应采用Q235B及以上等级的钢材。所有外露钢构件必须进行防锈漆+面漆的双层防腐处理,面板常用镀锌彩钢板,表面应平整、无锈蚀变形。围挡应整洁美观,****城市环境协调。位于路口或危险地段,顶部应安装夜间警示灯和照明灯。底部可设置200mm高黄黑相间的警示基座。
水马(矮):主体须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PE) 一次成型,表面光滑、色泽鲜明均匀,严禁掺杂任何回料或矿粉;空载重量宜不低于9.5kg,装水容积应达到整体容积的90% 以上,注水后须密封严实、无渗漏,并具备抵御7-8级风力的抗风压能力;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常温≥500%,低温≥350%)、冲击强度等核心力学性能须满足《塑料隔离墩》(JT/T 847-2025) 的要求,反光标识的光度性能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的Ⅲ类及以上标准,以确保其在道路隔离或施工防护中具备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夜间警示功能。
水马:主体须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 经吹塑或滚塑工艺一次成型,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添加任何回料或碳酸钙填充物,以确保其韧性与抗老化性能;产品空载重量及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注水后整体结构稳固,各连接口密封严密、无渗漏,具备足够的抗侧向冲击能力和抗风稳定性(通常需抵御7-8级风力);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冲击强度等力学性能须符合《塑料隔离墩》(JT/T 847-2025) 的规定,且产品应具备良好的耐候性,在户外长期暴晒下不易脆化、褪色;外壁须按规范粘贴高亮反光标识,反光膜的光度性能应达到《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中Ⅲ类及以上级别,确保其在道路施工、区域隔离等场景中具备可靠的防护功能和夜间警示效果。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广告牌、安全警示牌等安全用品的销售资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能力。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12日18:3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4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内供应商可多轮次进行竞价。逆向竞拍报价规则:
(1)首轮报价时必须上传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完整《响应文件》;以后各轮次报价时必须根据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求上传相应的“报价表”,且“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无相应的“报价表”,***平台上修改了价格,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2)供应商需完成首轮报价后才可看见当前最低报价。之后每轮报价须在当前最低报价基础上最小降价幅度为2000元。(***平台与响 应文件中的报价单位:元/万元,确保两者最终报价保持一致。***平台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准。)
(3)超时竞价:竞价倒计时结束前30分钟内,有供应商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供应商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就延长30分钟。
4、***平台客服(https://****.cn, ***网站“首页/****中心***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审及成交原则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资格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2)算术错误修正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②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③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3)若供应商报价税率不一致,则评审价按照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2、响应文件澄清
(1)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错误等,竞价小组认为需要报价单位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报价单位的答复由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经评审的报价:
(1)经评审的报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组成中此部分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4、本次采用多轮竞价方式,以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最终价格。在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若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可重新竞价,或经采购机构批准后转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
6、报价有效期60天,报价有效期不响应我方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7、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须在“***平台”申报 “电建港航公司”的认证供应商,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合同签订事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网(http://****.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四路安博产业园3栋3层
邮 编:518116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78****3098
电子邮箱:__****@****.cn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中心****广场
联 系 人:卜先生
电 话:182****6927
邮 箱:gh****@****.cn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电 话:178****3098
电子邮箱:__****@****.cn
十、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党群工作部(159****6700)提出投诉。
2026年9月9日
第二章 采购合同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
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广东 ·深圳
安全用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集采编号:XX
签订时间: 2026年 月 日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全称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四路安博产业园3栋3层
邮编:518116
合同联系人: 电话:
收货联系人: 电话:
卖方:
地址:
合同联系人: 电话:
发货联系人: 电话: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与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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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品牌/ 厂家 |
数量N |
综合单价 U(元) |
合计金额 P=N*U(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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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VC围挡(含立柱、安装) |
高2m |
平方米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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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预制水泥墩 |
1000mm*500mm*400mm |
个 |
1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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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围挡A型(含立柱、安装) |
高2.5m |
平方米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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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马 |
1800*1000mm |
米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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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马 (矮) |
1200*600mm |
米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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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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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额为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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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价格含 %(发票费率不做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及附加税费、货物制造费、生产成本、运输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装车费、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初步设计用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不一致时,报价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第二条 结算付款方式
1、价格确定
安全用品采购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单价为中标供应商报价时报出的固定综合单价。
2、买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电建融信等付款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3、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开票付款。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4、结算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1)买方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确定(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交付买方使用后,开票付款。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结算付款:分批结算付款:先货后款,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签收单(或送货单),根据验收记录,按期(每月或累积供货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结算,办理结算,并签署结算单,卖方根据结算记录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97%,剩余结算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5、质保金:每期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以下标准:
货物应符合中国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PVC围挡:高强度工程塑料+金属内衬,表面材料达国家A类标准(难燃、环保),需满足深圳地区基本风压要求,连接件牢固。
预制水泥墩:作为PVC围挡底座时,水泥墩的自重必须满足抗风要求(深圳基本风压约0.75kN/m²),通常每个标准段(3m)水泥墩重量不低于150kg~200kg,水泥墩顶部应预留预埋件(如螺栓孔或卡槽),与围挡立柱可靠连接,防止倾倒,表面宜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或在迎车面粘贴反光膜,符合道路安全要求。
钢围挡A型(含立柱、安装):立柱、横梁等主体结构应采用Q235B及以上等级的钢材。所有外露钢构件必须进行防锈漆+面漆的双层防腐处理,面板常用镀锌彩钢板,表面应平整、无锈蚀变形。围挡应整洁美观,****城市环境协调。位于路口或危险地段,顶部应安装夜间警示灯和照明灯。底部可设置200mm高黄黑相间的警示基座。
水马(矮):主体须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PE) 一次成型,表面光滑、色泽鲜明均匀,严禁掺杂任何回料或矿粉;空载重量宜不低于9.5kg,装水容积应达到整体容积的90% 以上,注水后须密封严实、无渗漏,并具备抵御7-8级风力的抗风压能力;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常温≥500%,低温≥350%)、冲击强度等核心力学性能须满足《塑料隔离墩》(JT/T 847-2025) 的要求,反光标识的光度性能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的Ⅲ类及以上标准,以确保其在道路隔离或施工防护中具备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夜间警示功能。
水马:主体须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乙烯(HDPE) 经吹塑或滚塑工艺一次成型,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添加任何回料或碳酸钙填充物,以确保其韧性与抗老化性能;产品空载重量及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注水后整体结构稳固,各连接口密封严密、无渗漏,具备足够的抗侧向冲击能力和抗风稳定性(通常需抵御7-8级风力);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冲击强度等力学性能须符合《塑料隔离墩》(JT/T 847-2025) 的规定,且产品应具备良好的耐候性,在户外长期暴晒下不易脆化、褪色;外壁须按规范粘贴高亮反光标识,反光膜的光度性能应达到《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中Ⅲ类及以上级别,确保其在道路施工、区域隔离等场景中具备可靠的防护功能和夜间警示效果。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
1、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买方应提前 2 日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同意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2、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输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中国电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施工现场。
3、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买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3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 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 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3) 按照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处置。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卖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6、卖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7、卖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买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8、卖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买方管理,遵守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9、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值、车牌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楼
第六条 货物包装
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买方要求,卖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硌伤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2、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送货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送货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并提供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一份。
3、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卖方应负责及时更换或赔偿。
第七条 检验与验收
1、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由买卖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1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卖方应提供送货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卖方《送货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2、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货物交接时,买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卖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十二条。
5、因货物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货物单据
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呈交下列单据:
(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X%。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执行适用于新税率:
买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买方统一社会代码:911201166603098634
买方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西,****广场【4】****楼[701]室
买方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保税分行营业部
买方账号:2687 6008 3182
买方联系电话:022-****2088
第九条 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2、卖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卖方保证买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买方的上述行为不受卖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3、任何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第十条 保险
1、买方建议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买方建议卖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3、若本合同所供货物在运输和返程途中车辆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与买方无关;若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
3、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4、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买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5、买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6、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卖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迟交货物价款 1 %/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买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卖方应在买方同意延迟日期内及时交货;如卖方仍未按时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3、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3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4、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买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15天。卖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是成熟、可靠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产品的使用和维护应安全舒适,确保人员的居住和使用健康安全。
2、卖方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及配套设施是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且本着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提供产品,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工艺、设备,不使用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
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备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使用和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由卖方负责。
4、卖方所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限高限量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买方应提供给卖方车辆和人员在现场的安全通道与环境,确保卖方行车及人身安全;
5、卖方装车、运输中应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因卖方在装、运过程中未采取环保措施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
6、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卖方应定期对运输车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文明施工等知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意识。
8、卖方应在货物使用说明中(若需)说明本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天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天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获得的买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廉政责任书
第十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持叁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
买方: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部 |
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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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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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西,****广场【4】****楼[701]室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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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2-****2088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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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保税分行营业部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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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2687 6008 3182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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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911201166603098634 |
税务登记证号: |
第三章 响应格式文件
项目编号: PC-0118-26J6-FG0178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安全用品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
内涝整治)项目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安全施工用品采购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总报价,税率为 %,交货地点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项目施工现场,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上传资料包括以下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粘贴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粘贴扫描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粘贴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报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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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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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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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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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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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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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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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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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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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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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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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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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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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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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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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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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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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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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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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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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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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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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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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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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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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提交能够证明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文件中的一种即可:
2.1 2022年度至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加盖公章后扫描粘贴)
2.2 供应商开户行出具的信誉证明文件(评级证书或证明)
(粘贴扫描件)
3、竞价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资料
2、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型号 |
数量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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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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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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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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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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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按照表格中填列的顺序,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业绩证明文件1:
(粘贴扫描件)
业绩证明文件2:
(粘贴扫描件)
四、商务偏差表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采购文件规定 |
报价响应偏差 |
备注 |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商务情况自行编辑商务偏差表,如有偏差请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报价响应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采购文件规定 |
报价响应偏差 |
备注 |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技术自行编辑技术偏差表,如有偏差请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报价响应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报价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品牌/厂家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N |
U |
P=N*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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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VC围挡(含立柱、安装) |
高2m |
6000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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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预制水泥墩 |
1000mm*500mm*400mm |
1050 |
个 |
||||
|
3 |
钢围挡A型(含立柱、安装) |
高2.5m |
400 |
平方米 |
||||
|
4 |
水马 |
1800*1000mm |
300 |
米 |
||||
|
5 |
水马 (矮) |
1200*600mm |
200 |
米 |
||||
|
合计 |
||||||||
|
合计 |
总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税率 %不含税金额 税额 。 |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以上价格含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及附加税费、货物制造费、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所有配件费、合理利润、保险费、检测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报价说明(由报价单位自行编写):
1、……
2、……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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