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安防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澄城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1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询价山东 - 青岛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机国能澄城50MW智慧风力发电项目
省份/直辖市 山东 所属地区 青岛市
采购单位 中机国能(澄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项目编号:PC-0119-26J6-FG0810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智慧风力发电项目

1.2 项目所在地:****城

1.3 业主名称:中机国能(澄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1.4 承包方名称: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5 项目执行的标准:国标及技术规范书

1.6项目承包模式:EPC。

2、采购范围: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484.8

沉降观测和风机基础垫层

2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6.96

箱变垫层

3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4.4

沉降观测基础

4

商品混凝土

C30P6F100

水泥、砂、石、水、外加剂

m3

119.04

箱变基础

5

商品混凝土

C40

m3

90.16

风机基础盖板

6

商品混凝土

C40P6F100

水泥、砂、石、水、外加剂

m3

4440

风机基础混凝土

3.1风机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生产供应具有大体量、连续性的特点,混凝土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确认运输路线保障供应,至少免费提供2用1备混凝土泵车,混凝土罐车数量是每台基础至少保证20辆运转,费用供方承担(如不满一车,需方不额外承担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费用)。如因厂家供货原因导致现场施工延误或基础报废等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2以上数量为计划需求量,具体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3.3以上价格为含13%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测、销售、中间仓储、运输、过路过桥、车辆燃油、搅拌、泵送等交货前所有风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各项费用。

4、交货时间:2026年9月24日,具体交货时间按照我方工程进度需求供货。

5、交货地点:濮阳清丰风电场需方指定位置,需到不同机位浇筑,请供方提前考虑运输等费用,定标后不再进行增补。(需供方到现场提前道路踏勘)

6、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要求有合格证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率达到100%。(详见技术要求)

7、报价有效期:90天

8、响应保证金:无

9、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方式支付。2、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卖双方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完成对账后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验收单等付款资料,需方收到上述资料30日内支付该结算周期货款的100%。

10、报价原则:本次报价单请根据条款10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商务无偏离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付款方式偏离。

11、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一轮报价,开启后选择经专家评审的最低价供方为首选供应商。注意:一轮报价***网***平台https://****.cn)完成报价(本次报价为全流程报价,***网***平台熟悉报价操作步骤,如报价前由于供方不了解报价操作步骤导致报价失误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报价之前供方需完成所有的材料澄清工作,成交后因各种原因要求涨价或拒签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相应保证金,情形严重的,将被纳入限制供应商名录。

13、报价表、合同条款:详见合同模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要求参与报价供方具备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能力。

2.本项目要求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5.本项目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网的供应商。

6.响应人不得为中国电建及山东电建三公司限制供应商名录内。

7、响应人自身需拥有混凝土生产资质。

三、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3.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评审办法;

(3)合同模板及附件;

(4)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5)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

(6)技术规范;

3.2 采购文件的澄清

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网https://****.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3.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网https://****.cn)公布。

3.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3.1采购人以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

4.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4.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4.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1款的有关要求。

4.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不适用)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分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如报价遗漏修正后仍为最低报价,但厂家无法执行,由供方出具书面确认后给予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8日19:00***网https://****.cn,以下简称“***网”)上响应参与。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1日11: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在***网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网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若采用集中解密方式请删除“、解密及签到”、第(4)条和第(5)条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508;方式2)请登录https://****.cn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网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供***网响应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启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询比流程。(为保证开启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不适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网响应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不适用)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htt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0532-****7486(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wa****@****.com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0532-****7486(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wa****@****.com 

十一、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电建三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8432)提出投诉

第二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不适用)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分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如报价遗漏修正后仍为最低报价,但厂家无法执行,由供方出具书面确认后给予否决。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物资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青岛市崂山区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需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名称规格、数量(以下价格为含税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1

2

合计:小写: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格:元(大写:);税金:(大写:)

1.1以上数量为计划需求量,具体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1.2以上价格为含13%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测、销售、中间仓储、运输、过路过桥、车辆燃油、搅拌、泵送等交货前所有风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各项费用。泵车价格包括泵管、泵管更换,以及动力费用,泵送机械等。

1.3本合同价格到现场价,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确认运输路线保障供应,至少免费提供2用1备混凝土泵车,混凝土罐车数量是每台基础至少保证20辆运转,费用供方承担,如不满一车,需方不额外承担费用。

二、履行地、交货期:

2.1、履行地点:需方指定机位交货,含泵送。

收货地址XX,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XX。

2.2、交货期限:2026年9月24日,具体交货时间及交货进度按照我方工程进度需求供货。

特殊供货周期:对于需方紧急需求的    商品混凝土      ,供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需方优先供货。

三、质量与服务:

   3.1、产品质量应达到: 满足有关国际、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参数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标及行业标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3.2、供方保证所供货物产品与附件合同清单中标明的产品一致。

3.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和材质证明。

3.4、供方保证产品的正当供货渠道,如所供产品达不到需方质量(国标)要求,需方可立即退货,并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3.5.为方便工作衔接,供需双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业务联系人,供方联系人负责混凝土运输、卸货、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需方相关单位的联络,供方联系人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系,按时参加需方或监理要求参加的相关协调会议。合同生效后3天内,供方应提供“供方业务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需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供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3.6.质量服务

3.6.1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连续不间断供应,因供方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和人工、设备等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3.6.2为保证混凝土质量,批次浇筑方量超过100m3以上的混凝土或重要部位的混凝土,供方须派试验人员到需方现场进行指导和质量监控,批次浇筑方量超过1000m3以上大方量混凝土,供方需派调度人员到现场协调供应,以保证搅拌、运输、卸料等供应各环节协调一致;

3.6.3当供应特种混凝土时,供方必须给需方施工人员作书面技术交底,注明混凝土在现场接收、运送、浇筑、养护等注意事项,并有技术人员定期到场进行指导。

3.7货物运输、交付及其风险

3.7.1供方所供商品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限高限量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需方应提供给供方车辆和人员在现场的安全通道与环境,确保供方行车及人身安全

3.7.2供方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及灰尘等污染指标在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严禁运输车带泥土出入施工现场,随车带入的材料包装废置物品应及时清理并随车带出现场,剩余混凝土、刷灌水不许随意排放,以免污染市容及现场卫生环境;

3.7.3需方应在工地出口处提供洗车池及冲洗设备,并有专人指挥车辆并协助车辆清洗工作,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需方应在工地出口处提供洗车池及冲洗设备,并有专人指挥车辆并协助车辆清洗车轮及罐体以下部分,严禁带泥上路,因驾驶员未清理干净上路造成对我方的行政处罚罚款由供方承担;

3.7.4供方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供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7.5供方车辆人员进入需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需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7.6供方应定期对运输车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文明施工等知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意识。

3.7.7搅拌车进入施工现场,司机私自加水对搅拌站罚款每次1000元

3.7.8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按要求连续供货,因供货不及时(2小时未到场),造成现场误工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包装与运输:

    4.1、产品包装标准为: 满足运输方式的要求。

4.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运输 ,费用由供方负担,由需方负责卸车。

4.3、供方负责将粉煤灰运送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供方的人员及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不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供方承担。标的物所有权自供方将标的物交付需方时起转移,供方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由供方承担。

4.4、在发货前,供方应根据技术标准对粉煤灰质量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粉煤灰不得发运。

4.5、收货地址:

五、验收方式:

详见技术部分要求。

六、付款方式:

6.1本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方式支付。

6.2、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卖双方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完成对账后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验收单等付款资料,需方收到上述资料30日内支付该结算周期货款的100%。

6.3供方按需方公司模版开具质量保函,保函格式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6.4如国家对增值税率进行调整,价格将按以下公式重新核算:调整后的价格=(合同签订时的价格/(1+合同签订时的增值税率))*(1+调整后的增值税率) 。

6.5如因税率调整,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最新的税率计算含税总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卖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买方按照最新的税率变更合同付款条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自买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开具。

6.6如因税率调整导致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开票金额以外的价款,卖方应无条件退还,买方亦可直接从后续支付给卖方的其他价款中扣除。

6.7如因卖方未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履约或错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承担了额外的税负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额外承担的税负金额。

七、违约责任:

7.1供方提供的物资与合同不符,需方不予结算付款。

7.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或运输中的失误,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的,应负责及时赔偿;并尽快采购取必要措施弥补和减少所造成的损失。

7.3供方逾期交货: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约定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5‰;

迟交2-4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8‰;

迟交7天及7天以上,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

迟交货物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1协商、调解及争议评审

8.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以下简称“争议事项”)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项目连续履行和损失最小化原则,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城****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其届时有效规则进行调解和/或争议评审。双方确认,****中心有权受理申请、组织程序、指定或确认调解员、评审员或评审组,并就程序推进、资料提交、会议安排、程序终结等事项作出管理安排。

8.1.2调解和/或争议评审程序(以下简称“前置程序”)为双方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通知另一方之日起启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前置程序原则上应在启动后六个月内完成;期满,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或评审组未形成评审决定的,视为前置程序已经完成。

8.1.3当事人的配合义务

一方启动争议评审程序,****中心受理并组建评审组后,另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提交资料、出席评审会议等。****中心按照合同约定送达方式有效送达全部程序文书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评审的,视为放弃相应程序权利。评审组可继续开展评审并出具评审决定,评审决定效力不因一方缺席而无效。

8.1.4评审决定的临时约束力

除非评审决定经双方书面协议变更、撤销、终止,或者被生效法院裁判、仲裁裁决依法变更、撤销、终止其效力,评审决定自送达双方之日起对双方具有临时约束力。在评审决定具有临时约束力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按照评审决定履行,但任何一方依法、依约对评审决定提出不满意通知并启动后续争议解决程序的,不影响其在仲裁程序中请求重新审查争议事项的权利。

8.1.5不满意通知和评审决定的终局约束力

任何一方对评审决定不满,有权在收到该决定后28****中心发出书面不满意通知。如前置程序期满,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且评审组亦未作出评审决定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在前置程序期限届满后28****中心发出书面不满意通知。不满意通知应明确载明其系根据该条提出并应合理说明争议事项、不满意的范围及主要理由。

除非发生第2.2条约定的败诉方未履行最终生效评审决定的情况,未经不满意通知,任何一方不得启动仲裁程序。

当评审决定已送达双方,且任何一方未在上述28天内发出书面不满意通知,则该评审决定对双方具有终局约束力。本条所述终局约束力,是指双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对评审决定所确认事项和履行义务承担合同约束。

8.16仲裁前友好协商

如一方已根据第1.5条发出不满意通知,双方应在启动仲裁前继续尝试友好协商解决争议。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自不满意通知发出之日起满56天后,无论是否实际进行了友好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相关争议事项提起仲裁。

8.2仲裁

8.2.1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事项,经本合同第1条约定程序仍未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中心,按照其届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和开庭地均为山东省青岛市,仲裁庭可根据案件情况、当事人意见及仲裁规则,对开庭方式、开庭地点、审理期限及程序安排作出合理决定。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2.2未履行终局评审决定的仲裁救济

如任何一方未在第1.5条约定的期限内发出不满意通知,评审决定已具有终局约束力且附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该评审决定的,则另一方在不影响其他合同权利的情况下可根据第2条约定直接提起仲裁,请求确认评审决定效力、要求履行、支付款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费用或获得其他救济,该等仲裁不受第1.6条的限制。

8.2.3未经仲裁立案程序,任何一方不得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临时禁令、紧急仲裁员措施或其他必要的临时性、保护性措施。

8.2.4在不影响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仲裁裁决书可以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敏感经营数据、技术资料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做必要概括、隐匿或省略处理,但应保留当事人身份、仲裁请求、基本事实、必要理由、裁决结果、履行期限、仲裁费用及费用承担方式等必要内容。

8.2.5本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或相关交易文件不成立、未生效、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双方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对受影响方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且通过合理努力不能避免、克服或补救的各类情形。

9.2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供方迟延交货或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供方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但供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立即通知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需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事件证明文件。供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如替代运输方案、调配其他生产基地)最大限度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合理延长交货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事件实际影响时间。

9.3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交货期延迟超过30天,则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如供方已部分交货,并且需方决定保留,在扣除该部分货物价值后,供方应返还需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果需方要求退回,供方应当自行运回并返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十、合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0.1供方违反第三条关于质量与服务规定,导致需方予以退货。

10.2未经需方同意,供方擅自转让合同或将整体合同供货分包给其他方。 

10.3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

10.4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经需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能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10.5需方有证据证明供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买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需方利益、干扰需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0.6违约金达到上限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7针对上述合同终止的情形,在不损害或影响需方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的前提下,供方应当赔偿需方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通过电建云链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合同与纸版合同效力相同。

11.2合同经双方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1.3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附件:采购HSE管理协议、物资采购廉政协议、合规声明、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需     方(需方):                        供     方(供方):

单位名称: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中行青岛崂山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2026年9月日                          2026年9月日        

采购HSE管理协议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采购过程中的HSE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采购事项达成本协议。

1.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控制排放和其他事故的危险性降至最小。同类产品比较时,选择节能环保、安全防护、保证员工健康等方面更优异的产品。

1.3 乙方应禁止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耗能大、不安全、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的产品。

1.4 乙方对物资采购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负全面责任。

1.5 乙方在搬运物资、设备过程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若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 乙方应加强对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施工现场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其人身安全

1.7 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材料等必须考察其安全性能及安全环保指标,必须确保采购项目的安全资料、安全环保设施附件齐全有效。

1.8 乙方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

1.9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所购买的产品进行试验,以确保其符合合同要示或相关的标准、规范。

1.10 乙方有责任对其提供产品的相关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材料能满足安全、技术质量要求。若产品的检查试验结果显示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甲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甲方的意见采取纠正措施消除缺陷。如采取纠正措施后仍不能到达合同规定或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乙方应重新组织供货,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承担拒收材料的所有采购费用。

1.11 乙方对所供材料的安全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材料检查验证工作不能代替或减少乙方的安全保证和控制活动,也不能代替第三方监督,并且不能减轻乙方对材料所负有的责任。

1.12 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的供货商任何相关区域从事有关本合同材料制造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1.13 为保证采购安全,乙方对采购活动必须制定管理文件,明确其工作程序和准则,严格控制供货方的资质,以规范整个采购活动。

2  违约责任及考核

2.1 由乙方原因造成物资设备永久性缺陷或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以合同总价为限。

2.2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3 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履行安全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 (章)

乙方:  (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

甲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物资需方(包括有物资、设备、资产、低值易耗品等采购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甲方)和物资供货方(包括提供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1.甲方(物资采购承办部门以及验收、付款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责任

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馈赠,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缴。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人检举,公司将立案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属于实名举报的按公司《实名举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责任

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合同要求的物资物品(或劳务)质量和价格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财物,不宴请甲方人员,不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

二、责任追究

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接受乙方的宴请,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乙方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贿赂甲方人员的,乙方尚未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的,甲方不得确定其为合格供货商;乙方已被确定为合格供货商,并已有业务关系的,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者,第一次给予乙方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罚款由公司纪监审工作部收取,转交公司财务部门;如发生第二次则被列为不守信用供货商,与其有业务关系的物资采购部门必须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公司其它各项目部物资采购部门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与其建立业务关系。

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留存执行外,公司纪委书记(纪监审工作部)可以随时与供货方加强联系;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甲、乙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纪委书记:0532-****8430

纪监审工作部:0532-****8432-87098433。

举报邮箱:纪委书记:sg****@****.com

纪监审工作部:jj****@****.com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适用范围。本协议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专业公司等)的物资采购工作。

四、甲方代表为公司物资采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乙方代表为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五、本协议与物资采购(劳务)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在合同后面。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人:                                      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规声明

下述签字人担任三公司的【请填写适当的职务名称,例如:联营体伙伴、供应商、分包商等】。在此,下述签字人向三公司声明、保证和承诺以下内容:

1、【第三方名称】已经收到三公司《反腐败政策》的复印件并已经了解相关要求。

【第三方名称】知道并理解《反腐败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类似反腐败原则。

2、在与三公司合作或为三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第三方名称】同意遵守三公司《反腐败政策》。具体而言,【第三方名称】从未并且未来也不会为了帮助其自身或三公司获取业务、保留业务或获得任何不正当优势而向任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直接或间接地提议、承诺、安排或支付任何有价值物品,以诱使公职人员履行或不履行职责。 

3、【第三方名称】知道并理解其开展三公司相关业务所在国家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规定。【第三方名称】从未从事任何违反这些国家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行为,并将完全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4、【第三方名称】声明,本企业或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从未并且目前也没有因受贿、贪污或违反商业实体法律规定等不当行为而在国内或国外接受刑事调查或面临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

【第三方名称】同意在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出现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时将立即通知三公司,并提供详述上述变更的补充报告。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姓名【打印】:                          职务:                                 

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遵守反腐败法律。[第三方]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第三方]和[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三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64 条、第三方注册地反腐败合规法律和法规、交易所在地反腐败合规法律和法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 实施) 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地说,[第三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第三方]或[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 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 向任何公职人员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i) 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 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 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或机构的行为或决策;或者

iv) 不正当地协助[第三方]或三公司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者

1.2 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i) 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

ii) 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

2、持续性责任。[第三方]声明并保证:[第三方]和[第三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公职人员介入。除了向三公司披露的信息外,[第三方]当前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就本条规定而言,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或员工均不是公职人员,他们的直系亲属也不是公职人员。一旦发现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职人员,将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三公司。

4、无秘密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第三方]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三公司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5、合规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每周年前的(30)日内,[第三方]应按照三公司合理要求的格式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的年度证明。

6、补偿。[第三方]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三公司及其第三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第三方]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解约条款:

7、  [第三方]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三公司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三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三公司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第三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第三方]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若三公司因[第三方]严重违反有关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而终止了该协议,则三公司有权收回该协议下已支付给第三方的任何款项。

审计权:

8、[第三方]应妥善保存一切必要的记录资料,以便三公司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第三方]接到三公司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的通知后,应及时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会计账目、账簿和记录提交给三公司或其任命的国际公认审计机构予以审查,被审查的会计账目、账簿和记录严格限定在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按本条规定进行审计的,审计费用由三公司独自承担,但[第三方]无权就其允许进行上述审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向三公司索取赔偿或要求报销。

费用:

9、[第三方]依照本协议为三公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第三方]自行承担,经三公司事先同意并提供相应凭证的除外。

调查通知:

10、[第三方]承诺:一旦觉察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证券交易机构正在就第三方协议规定的活动对自己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三公司。[第三方] 同时承诺:一旦觉察到执行或管控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证券交易机构正在就与反腐败法律有关的情况对自己进行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三公司。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技术规范

详见技术规范书资料。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6年9月15日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63/lkSwpKABni4p5U9XP7Lq.html

山东安防招标
济南市安防招标
青岛市安防招标
淄博市安防招标
枣庄市安防招标
东营市安防招标
烟台市安防招标
潍坊市安防招标
济宁市安防招标
泰安市安防招标
威海市安防招标
日照市安防招标
临沂市安防招标
德州市安防招标
聊城市安防招标
滨州市安防招标
菏泽市安防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