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束管监测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JNC255-CG-260929403、SXZB-2609264511JNF2645/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10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3 17:30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束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NC255-CG-260929403、SXZB-2609264511JNF2645/01),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束管监测系统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束管监测系统: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完成期限 |
| 1 | 邹城市南煤科技有限公司 | 801800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
| 2 | 淄博立伟自动化监控设备有限公司 | 804000元 |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及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
| 3 | 淄博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913500元 |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及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邹城市南煤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2 | 淄博立伟自动化监控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3 | 淄博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邹城市南煤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淄博立伟自动化监控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淄博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否决供应商:淄博祥龙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1.1、3.6款规定(1.11.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未加“★”符号标记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响应文件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1、报价时需提供煤矿自然发火束管激光监测系统和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两系统证书必须为同一厂家,防止设备硬件不兼容,造成后期维护调试困难。★煤矿用聚乙烯束管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气体采样泵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淄博祥龙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气体采样泵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经评审小组评审一致认定不符合响应性要求,否决其响应。
2.否决供应商:山东润正煤矿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1.1、3.6款规定(1.11.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未加“★”符号标记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响应文件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1、报价时需提供煤矿自然发火束管激光监测系统和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两系统证书必须为同一厂家,防止设备硬件不兼容,造成后期维护调试困难。★煤矿用聚乙烯束管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气体采样泵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东润正煤矿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煤矿自然发火束管激光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经评审小组评审一致认定不符合响应性要求,否决其响应。
3.否决供应商:山东道宽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2供应商资质要求:3.2业绩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3年0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束管监测系统改造或建设业绩。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合同 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 料:附对应发票的“***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平台查询结果)/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1.1、3.6款规定(1.11.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均以 “★”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未加“★”符号标记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响应文件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1、报价时需提供煤矿自然发火束管激光监测系统和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两系统证书必须为同一厂家, 防止设备硬件不兼容,造成后期维护调试困难。★煤矿用聚乙烯束管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气体采样泵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东道宽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附1项类似业绩,合同无签订日期且未提供煤矿自然发火束管激光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经评审小组评审一致认定不符合资格和响应性要求,否决其响应。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平台”的异议功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纪检办
电话:0356-***6981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城市泽州县周村镇河村村
联系人:程洋洋
电话:176****2221
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龙城壹号A座5层规划咨询部
联系人:白女士、王先生
电话:132****5996(编制人员)、0351-***7215 (办公组)、182****7440(项目经理)
***平台客服电话:400****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文文(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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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1865/K6bJI6EBMqitpwL5DEo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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