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定标,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HZZX】2026-0188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2个月。
2.3服务地点:****路****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2.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2.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平台》、《***网》、《***网》上发布
3.2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6日
4.采购信息
4.1 磋商日期:2026年9月17日09时30分
4.2 磋商地点: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路********大厦会议室)
5.成交信息
成交人:海南中和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大道****号碧桂园海南之心B07-1地块B座1001、1003
成交金额:777312.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2个月
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路****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6. 评审专家名单
仝帅杰、汪纯燕、李晓光 (采购人代表)
7.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103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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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2040/f5olr6ABMqitpwL5Al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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