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鹤山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庭审视频应用系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庭审视频应用系统服务 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过去十年服务全国法院的庭审直播视频技术服务,***网司法应用的理解和庭审视频价值的不断探索挖掘,实现庭审视频服务的扩展升级创新,***平台的基础上正式升级可以帮助法院不断发挥***平台。
庭审视频应用系统是将各类庭审视频深度应***平台,使法院能够更高效地管理和利用产生的庭审视频资源,最大化挖掘庭审视频的应用价值。***平台集成了庭审直播、庭审定向观摩、庭审录音录像、庭审智能搜索、历史录像存储、庭审评价系统、案例指导、庭审视频监控、第三方媒体直播等各类应用,并且还提供了一键下载,一键刻录、一键分享和音频分离等创新功能,为法院提供了庭审视频深度应用的服务,并扩展了庭审视频应用的场景,增强和提升庭审视频的应用价值,促进庭审视频应用的创新发展。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一直为鹤山市人民法院的视频服务,期间也为法院安全、合规的存储了大量的庭审公开视频。为了存储的视频发挥更大的价值,创新了更多的基于历史视频的新的功能应用,例如庭审智能搜索,将存储的视频能够同步转成视频文字,方便通过搜索文字,定位视频的播放片段;庭审评价系统是将服务于最高院“百场优秀庭审”***平台,***平台组织庭审视频评选活动,该平台由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平台的各项功能都是基于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提供的庭审直播法庭服务进行免费升级和扩展的,为了保持庭审服务的连贯和庭审视频数据的安全存储和深度应用,保证基于***平台功能和服务。
综上所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本项目的专业性及特殊性,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庭审视频应用系统服务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城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鹤山市****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楼
联系方式:蔡先生 020-****84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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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2158/bCqLNo4BBmDIFG2A60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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