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1703720253607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21-****4567
供应商(乙方):南京正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道生(男)
地址:****道****号3幢C区21栋
联系方式:181****50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便携式炸药探测器
数量: 1.00
单价(元): 5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正驰规格型号:ZC-ES300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鞋底检测仪
数量: 1.00
单价(元): 7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正驰规格型号:WE-JD002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 其他主要标的
数量: 1.00
单价(元): 6176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其他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规格型号:其他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2.合同金额(元):
8236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11N00241703720253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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