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2026年)
询比采购公告
****城市运维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大楼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2026年)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类型:货物采购;
2.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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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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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YW-XB-2026-63 |
主****大楼至23F****楼顶的330个模拟摄像头,***网络摄像头。通过热成像、人员检测等技术,实现多个关键区域的智能监控功能。在网络架构方面,精心设计并构建稳定、***网络,确保数据实时准确传输。消控室将进行全方位改造,包括更换高清拼接大屏、更换监控台等。****大楼的安全防范能力与管理效率,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
183.1416 |
3.服务期限:30天,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1月1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日期起计,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上述期限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采购活动参考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供应商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具有智能化工程(须含监控工程),或监控施工项目,或监控改造项目,或监控设备供货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供货金额人民币9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1.出售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路****号****大厦。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路****号****大厦购买采购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079593409
5.供应商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录入截图。
7.如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09:0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9月30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路****号****大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明确事项
1.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http://****.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中心”《***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400****0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6.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采购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网站(http://www.****.com)、***平台(https://www.****.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网站为准。
八、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城市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2-****9999-56675
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姚费超
电话:0512-****9999-9111
E-Mail:zh****@****.com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9165
监督邮箱: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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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2742/5QzqqKABLRKCxEZfWrC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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