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荆州分行库箱寄存外包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5日
二、项目需求
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浦发银行荆州分行全辖3***网点提供每日营业终了后的库箱寄存服务,寄存库箱内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含本外币)、贵金属及其制成品、有价证券、章戳、会计票据、重要凭证,以及经双方统一的其它贵重物品,服务期限一年。详细要求如下:
1.库箱寄存场地提供: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银行安全标准、具备完善安防设施的库箱寄存专用场地,满足我行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内库箱存储需求。
2.库箱出入库管理:负责库箱的接收、入库登记、存储保管、出库核对及交接等全流程操作,确保库箱流转准确、及时、安全,承担银行库存现金安全风险。
3.库箱日常维护:定期对库箱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库箱完好。
4.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三、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具有响应相关采购品目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确保在本地区提供稳定、可靠及完善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款箱寄库等金融服务的管理制度,系统服务、组织架构成熟完整,业务管理规范。
3)供应商存放库箱的现金库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 38-2021)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公安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4)供应商企业具备款箱安全防控、跟踪、记录系统,对款箱出库、交接、运送及入库的过程和时间可进行全程监控、记录,保障浦发银行款箱安全,并配合浦发银行临时检查。
5)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供应商在与浦发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浦发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供应商禁用、暂停合作或退出名单中。(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同时通过内部采购系统进行查询。)
四、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1.基本信息请在注册我行供应商门户时提供。(***网站注册成功,则报名环节无需再次提供)
|
注册材料 |
境内企业 |
境内机构 |
境外主体 |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事业单位法人证/律所职业资格证/其他机构登记证明 |
商业登记证明 |
|
承诺声明及授权书(含廉洁自律承诺函) |
√ |
√ |
√ |
|
供应商声明 |
√ |
√ |
√ |
|
法人身份证/护照 |
√ |
√ |
√ |
|
企业介绍 |
√ |
√ |
|
|
上年度财报(因有特殊情况,如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审计、成立不满1年或其他原因等,可情况说明代替) |
√ |
√ |
同等证明材料 |
|
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近6个月任一期) |
√ |
√ |
同等证明材料 |
|
资质材料(注册环节非必传) |
√ |
√ |
√ |
|
案例材料(注册环节非必传) |
√ |
√ |
√ |
注:此表材料对应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2.本项目报名提交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我行采购供应商门户-供应商征集板块对应项目征集公告报名提交,提交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_供应商名称.zip
门户主页访问地址:https://****.com.cn
六、声明
1.我行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等工作,且我行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2.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在审核过程中,我行如认为必要,将安排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参加POC测试等;
4我行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5.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女士
电话:027-****6701
邮箱:__****@****.****.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2879/jKdXL6EBMqitpwL5QrO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