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路****号)
联系电话:0533-***6886,2306856
电子邮箱:_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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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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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桓台县唐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改建项目 |
山东省淄****路****号,****中心坐标:经度118.08°,纬度37.007325° |
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取得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文件,核准意见文号为淄行审项核〔2024〕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50t/h 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新建锅炉配套低氮燃烧系统、SNCR+S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及湿电除尘系统,依托现有生物质灰库、渣仓、生物质储料厂、燃料输送系统,利旧一台CC25MW抽凝式汽轮机和一台30MW发电机,利旧化水系统、120m烟囱等; |
(一)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化水车间排水、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化水车间浓水及经中和处理后的酸碱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浓水用于煤场降尘、输煤系统冲洗,减少新鲜水用量;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凉水塔补水,循环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未被回用的排入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处理。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烟气净化工艺。锅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灰库、渣库及石灰石仓产生的粉尘、氨水罐产生的氨、生物质料棚产生的臭气等。项目生物质燃料采用封闭料棚,加强周转,防止物料霉变。灰库、石灰石粉仓、渣仓等颗粒物产生环节设布袋除尘器,氨水罐采用水封措施。氨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限值,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灰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布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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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绿冷科技有限公司100吨/年乙酸二氟乙酯中试项目 |
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山东东岳绿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北厂区内,****中心坐标:东经:118.032056°、北纬:36.975978° |
山东东岳绿冷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取得取得桓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的登记备案意见,备案文号:桓工信字[2026]24号。本项目新建中试项目构筑物6层,建筑面积972平方米;建设100吨/年乙酸二氟乙酯中试装置,主要建设原材料单元、反应单元、压滤单元、脱气精馏单元、存储单元和装卸单元等,主要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7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吨乙酸二氟乙酯的中试产能,年产出主产物乙酸二氟乙酯100吨、副产物氯化钠55.496吨。本项目中试装置产出物料全部为试验样品,仅用于工艺验证、质量检测及合作单位测试送样,不对外作为商品销售,不进入市场流通环节。 |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及循环系统排污水回用至现有乙炔发生装置,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母液水处理站处理,出水回用于企业循环水系统补水;焚烧炉碱洗废水依托现有200m3/d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污冷凝水与锅炉排污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标后,部分出水回用于企业循环水系统补水,部分出水送至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25)表2标准要求及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水质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中试装置工艺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危废间废气、母液水站废气等。中试装置工艺废气及三效蒸发不凝气进入厂区现有R125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烟气经“余热锅炉+急冷塔+喷淋塔+两级水洗+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42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34)排放。母液水站废气经“两级除臭+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焚烧炉烟气颗粒物、NOx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HF、HCl、二噁英、CO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限值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危废间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标准。母液水站废气氨、H2S、臭气浓度(无量纲)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 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限值;氟化物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限值;氯化氢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限值。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中试装置产生的精馏高沸物、废分子筛、废滤布、废滤芯、废DMF溶剂、不合格样品,焚烧系统来源的焚烧灰渣,废水处理产生的蒸发废盐、污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导热油,化验室废弃物,废包装材料等,须合规处置;三效蒸发废盐属于疑似危废,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合规处置;中水回用膜浓缩的废膜等,属于一般固废,由膜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完善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完善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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