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2983
通讯地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lj****@****.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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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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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制氢装置富裕蒸汽优化改造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南部片区津二路以东、利十路以南利津多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利津多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购置压缩机、烘干机、机泵等设备,新增1座饱和蒸汽增压回用单元和1座气化渣干化回用单元,配套必要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占地1450m2。1座气化渣干化回用单元将煤气化装置和煤制氢装置捞渣机捞出的气化渣脱水至含水率30%;9.3万Nm3/h煤制氢装置副产的低压饱和蒸汽(0.5MPaG、159℃)部分为气化渣干化回用单位烘干提供热量,部分热量集中收集,经1座饱和蒸汽增压回用单元提质,升级为1.2MPaG、260℃±5℃过热蒸汽后经降温减压并入现有1.0Mpa、180℃***网。项目总投资37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选用专业施工人员进行防腐施工,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防腐涂料并优先使用水性漆。 运营期,烘干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废气加热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6m的排气筒排放(P1)有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中标准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料仓顶部安装布袋、科学管理、依托厂区内现有洗车台、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监测梯等。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网送入利津县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冷凝水经污水管线回用于现有灰水处理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送至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再进入利津县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满足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条根据当地的废弃物管理法规和环保要求,送往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在进行处置之前,应确保废焊条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避免不当处理导致二次污染;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产生量极少,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防腐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干气化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随干气化渣在满足灰分、热值等要求后委托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在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现有燃煤锅炉取得掺烧气化渣环评批复前,干气化渣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废润滑油采用废油桶密封储存,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采用带内衬的包装袋扎严密封储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及《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0.095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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