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仁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心 点击查看扩建项目的立项请示》(高仁政发〔****〕**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心 点击查看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高仁乡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发展条件,提高瓜菜保鲜分拣冷链的农业综合服务能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农民群众收入,对促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进程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高仁乡八顷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合**.**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场地硬化****㎡(含运输主干道路),回填场地土方*****.**m³;对现有****㎡分拣大棚进行墙体安装;新建***㎡门****中心 点击查看并配套建设外网基础设施;新建****路**** 点击查看.1㎡,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计划建设工期
****年5月—****年**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前期费**.**万元,预备费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万元,八顷村村集体自筹**.**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局 点击查看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平****局 点击查看
****年4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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