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随车起重机(三次)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70818-2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阳市 |
| 项目概括: | 1.项目概况: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以下简称:十分公司)始建于2000年8月,为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分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承包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在工程项目范围内展开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本系统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生产科研所需的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 十分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路基工程施工,现有员工258余人,其中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3人,高级工程师23人,工程师46人、高级政工师1人、助理工程师134人,注册一级建造师13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会计师4人、试验检测师9人,试验助理检测师14人、助理政工师3人。曾参与过水黄公路、三凯高速、丫髻沙大桥、广州新光大桥、广州猎德大桥、都新改扩建工程、板江高速、广西梧柳高速、毕龙高速、龙镇高速等项目建设,多个工程获得优良工程称号。目前在建大型项目为渝赤叙4标、毕节南环4标、贵阳南环2标、长沙北横四标等。 2.采购范围:随车起重机采购、运输、售后等相关服务。 3.交货地点:贵阳市采购人指定位置。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 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应为具有本次采购设备供应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参与的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参与的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活动;制造商与自身产品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响应。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不存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单位信息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
| 联系人: | 覃文竹,朱智聪 |
| 联系电话: | 151****0577,18798882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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