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业务沟通,深入了解行业先进解决方案,推动短信发送服务技术能力优化,我行拟组织开展供应商交流活动。本次交流为非招标性质的技术研讨,不涉及报价、合同签订、商务谈判或任何采购承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及核心团队介绍;
2.资质能力:重点说明在短信服务、信息安全、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核心资质与认证情况;
3.财务与信誉:近三年经营状况、银行授信情况及商业信誉表现。
(二)短信服务核心能力
1.三网合一发送能力:覆盖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稳定、高效短信发送能力;
2.关键性能指标:近一年平均到达率、平均发送延迟、系统可用性;
3.异常告警与响应机制: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快速定位与处置流程,支持7×24小时应急响应;
4.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受理渠道、响应时限、闭环处理流程及客户满意度反馈机制;
5.***平台: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平台,实现短信、微信、邮件、APP推送、5G消息等多通道一体化管理与调度;
6.自研APP消息推送能力(若有):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研发、独立运行的APP消息推送系统,***平台(如极光、个推等)或通用消息中间件。
(三)典型案例展示
1.项目背景:客户类型(要求为金融机构)、业务需求、部署目标;
2.技术架构:系统部署方式、网络架构、安全设计、灾备机制;
3.运行成效:单月单个客户月最高发送量达2亿条及以上;
4.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章)、结算凭证(发票或对账单)、客户验收报告或推荐信;
5.客户反馈:可附客户评价或使用反馈摘要。
(四)实施方案与服务保障
1.项目实施计划:分阶段推进方案、上线节奏与关键里程碑;
2.团队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运维人员等核心成员履历及经验;
3.服务支持体系:SLA服务承诺(如故障响应时间≤15分钟,修复时间≤1小时);
4.运维管理机制:日常巡检、性能优化、安全加固、版本迭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报名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8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增值电信服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截图;
(三)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全网S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全国性短消息类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含)以上备案证明;
7.CMMI3级(含)以上认证证书;
(四)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五)自2023年10月1日起,曾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网合一短信服务,且单月单个客户月最高发送量达2亿条及以上,须提供合同、结算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平台,具备多渠道消息统一管理能力;
(七)与我行无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或二级代理商,仅限一级代理商报名。
四、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整理,PDF格式,总大小不超过50MB)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简介(含实力、技术、财务、经验等,建议不超过10页);
(三)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四)产品交流材料(PPT或Word文档,含功能介绍、系统架构图、性能对比、运维方案、优势分析等);
(五)案例证明材料:
1.合同关键页(含签章、金额、服务范围);
2.月发送量≥2亿条的结算凭证(发票、对账单);
3.客户验收报告或推荐信(如有);
(六)其他补充材料(专利证书、行业奖项、客户感谢信、权威测评报告等,可选)。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10月18日18:00前,将全部材料打包为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格式为:【短信服务交流】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发送至:lu****@****.com
邮件发送后,请立即致电确认:罗经理,0771-***0040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交流为非招标性质的技术研讨,不涉及价格谈判、合同签订或中标承诺,我行不保证所有参与单位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二)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并保留追责权利;
(三)交流全过程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我行业务信息、客户数据、系统架构等敏感内容;
(四)交流形式仅限于现场视频演示、现场讲解、技术问答、系统功能验证等,具体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内部制度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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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3799/Z6cjL6EBMqitpwL5AZh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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