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25123685202610203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湖区无人机巡防租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127261360010000108-ZJJAZF[2026]31号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湖区无人机巡防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
联系方式:0571-****2464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 8 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 A3-3
联系方式:0571-****6787,0571-****246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淳安县湖区无人机巡防租赁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2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以千岛湖湖区全域监管为核心,整合政务无人机资源,完成无人机机巢、便携式无人机、***平台租赁,实现对沿湖沿线、湖面水域、沿湖道路三大区域核心巡防任务的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监管。建立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联动、闭环处置” 的湖区无人机巡防工作体系,显著提升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效能、治安防控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打造县域湖泊无人机智能化治理标杆。服务要求:按照湖区无人机巡防的场景要求,将无人机巡防区域划分为沿湖沿线、湖面水域与沿湖道路三大巡防区域,梳理了巡防任务清单。为了达到湖区巡查快速高效的目标,在原有无人机运行框架的基础上,需租用固定式无人机机巢、便携式无人机以及氢电版长续航无人机等前端设备,***平台以及相关算法,建立湖区无人机巡防预警处置体系。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2.合同金额(元):62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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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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