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受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其所需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大厅监控维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CXCG201911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标项 |
采购内容 |
具体采购需求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 |
|
1 |
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大厅监控维修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项 |
35万元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以参加本项目度磋商活动;
5.3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5.4其他特殊资格条件:无
5.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6转分包:不接受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上午8:30时至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以下面方式进行磋商文件的获取,***平台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网上获取:***平台***平台(https://****.c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磋商文件。
6.3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供应商会员的,应当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注册政采云会员资格(具体申请程****中心)。
注册会员现场审核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会员注册联系方式:0572-***1333。
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下载地址: ****中心网http://****.gov.cn:8081***网http://www.****.gov.cn。(该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不作为潜在供应商正确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七.磋商保证金:无
八. 投标说明
8.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190。
8.2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8.3***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网下载并安装,(***网址:http://www.****.gov.cn),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磋商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8.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现场需二次报价,***网的电脑。
九.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9.1本项目于2019年11月28日9时30分磋商响应截止。
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平台拒收。
9.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文件一份,分别密封送****路****号****楼****中心****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9年11月28日9时30****路****号****楼****中心开标室进行。
十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关信息刊登在:
***网 http://www.****.gov.cn
****中心网 http://****.gov.cn:8081
十二. 公告期限及质疑: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业务咨询:
13.1采购人: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17
13.2集中采购机构:****中心
地址:浙江****路****号
联系人:邹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53 传真:0572-***8023
13.3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电话:0572-***7789
地址:长****楼
****中心
2019年11月19日附件信息:
-
CXCG201911002政务大厅维修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x
403.5K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40/X0XUgW4BR0ZfKNWAlfR0.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