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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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股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6CQ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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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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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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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60063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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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宣小姐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50855367 0571-****5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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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街****号泛海国际A****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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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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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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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街****号1幢11层1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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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贺进军 |
成立日期 |
201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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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 |
实收资本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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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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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346797184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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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数据服务;***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网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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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95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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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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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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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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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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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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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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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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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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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00073.33 |
5618451.35 |
520278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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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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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01398.78 |
82989690.56 |
136117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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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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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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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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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02818.97 |
124329090.59 |
427372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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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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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1836.1 |
-3949828.08 |
-383797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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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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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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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6〕第535号《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该股东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的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该股东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杭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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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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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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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浙****路****号8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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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叶钟 |
成立日期 |
2000-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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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51660.476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15245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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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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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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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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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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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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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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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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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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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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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6-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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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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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年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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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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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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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人民币46006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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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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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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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6〕17257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6〕第535号《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6〕17257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联评报字〔2026〕第535号《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正式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包括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和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已实缴到位3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510万元,已实缴到位153万元,剩余357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将于2031年4月19日前缴足。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17%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7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51万元,尚有119万元未实缴。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17%股权对应的后续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继,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受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70万元,已实缴51万元,尚有119万元未实缴到位。受让方应保证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受让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因此而向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债权人承担的出资补充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受让方知悉并同意:公司治理:设立标的企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转让方委派2名董事。 (6)受让方知悉并同意:财务管理:标的企业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向转让方提交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大额应收账款变动说明及在手订单执行情况简表。转让方仅用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复核、减值判断及重大风险预警,支撑董事履职,不直接干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7)受让方知悉并同意:①列入标的企业董事会一致决范围:大额关联交易;年度薪酬总额。②标的企业不得向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担保或资金拆借。③年度财务审计由标的企业董事会选聘的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报告须单列“关联交易专项附注”。逐笔披露关联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定价依据。审计报告全文提交全体股东。 (8)受让方应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内容: ①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分流。股权转让后企业应依法继续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 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转让后企业应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为职工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③职工在股权转让前企业的本企业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股权转让后企业的本企业工作年限,原则上职工的工资待遇维持现有标准和规定。 ④股权转让前企业对现有职工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由股权转让后企业全部承继。 (9)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期间损益清算原则: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不再进行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11)产权交割:本次股权交易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经审核向受让方出具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向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登记后,受让方方能要求转让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权转让成交日:杭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成交日。 股权转让生效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为本次股权交易生效日。 股权转让交割日: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 (12)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等文件要求为准。 4、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 5、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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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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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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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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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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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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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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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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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浙交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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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一)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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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本人签字 |
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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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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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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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二)管理层以法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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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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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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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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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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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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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以非法人组织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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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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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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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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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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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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