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6-00701
项目编号: HBXC-2026-32
项目名称: ****中心火化机及尾气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人: ****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需求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一章 采购需求
依据松滋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6-00701 号的要求,现委托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心火化机及尾气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属性:货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5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是/否)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太平桥村
联系方式:梅红 180****037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系方式:刘女士 137****4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7****4061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标的属于:工业。
6.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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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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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拣灰火化机 |
3 |
套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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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化机尾气处理器 |
1 |
套 |
工业 |
一套为独立尾气处理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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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
工业 |
一套为两台火化机共用尾气处理器。 |
(一)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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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新建、改造、台车施工、监控系统部署调试、检测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二)执行标准
GB/T 19054-2025《燃油式火化机技术条件》
GB 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国标,多炉共用尾气系统混合烟气排放指标同样严格执行新建单位限值)
MZ/T 101-2017《火化机烟气净化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Z/T 147-2019《火化机生产制造基本规范》
GB 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规范。
二、技术要求
(一)产品功能、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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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技术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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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化机主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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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拣灰式火化炉由炉体钢结构、预备门系统、遗体输送系统、冷却平移系统、炉膛、智能电气控制系统、供风、排风系统、点火、燃烧系统、运行保护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上排烟道组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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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预备门尺寸:H*W=1870*92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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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拣灰车外形尺寸:L*W*H=2100*620*52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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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炉体外形尺寸:L*W*H=3500*2250*315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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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炉膛尺寸:L*W*H=2200*700*74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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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炉膛工作压力:‑5~‑15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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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燃料:轻柴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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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主燃烧室工作温度:7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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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二次燃烧室工作温度: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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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骨灰冷却时间:≤15 分钟/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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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 ≥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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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鼓风机功率:7.5kW、引射风机功率:7.5kW;风机均安装减震、消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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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炉门和观察孔局部温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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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炉体外结构表面温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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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炉体耐火砖、砌筑灰缝:≤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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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火化机内炉门导热系数≤0.14(平均温度≥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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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火化机炉膛采用耐火材料砌筑,关键部位采用高强度浇筑料一次性浇筑而成,耐火温度达到≥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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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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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火化机具有纠错功能;火化机系统具备防爆然功能,系统应能检测雾化燃料浓度或检测固定时间内的点火次数来启动防爆然功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可检测炉膛内部雾化燃料浓度防止爆燃或系统自动检测在1分钟内最多点火三次,将启动防爆燃机制,引风机强制启动≥3分钟无法关闭,确保将雾化燃料引入地下烟道后才可以再次点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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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化机尾气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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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效列管式风冷热换器(独立尾气处理器:1套/共用尾气处理器:2套):L*W*H=2490*1390*300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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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组合式初级除尘及火星拦截(独立尾气处理器): L*W*H=2160*1750*3400mm(±5%) 组合式初级除尘及火星拦截(共用尾气处理器):*W*H=2260*2000*340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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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脱硫脱酸装置:L*W*H=500*500*120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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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布袋除尘器(独立尾气处理器):L*W*H=2180*2250*5400mm(±5%) 布袋除尘器(共用尾气处理器):L*W*H=2180*3400*5400mm(±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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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滤袋采用耐高温滤料,瞬时耐温≥280℃,具备良好耐烟气腐蚀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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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空压机基站空压机功率(独立尾气处理器):≥7.5kW 空压机基站空压机功率(共用尾气处理器):≥11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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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活性碳吸附装置(独立尾气处理器):L*W*H=750*800*1700mm(±5%) 活性碳吸附装置(共用尾气处理器):L*W*H=820*870*1700m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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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引风机(独立尾气处理器):采用不低于15KW超静音引风机,控制方式变频控制 引风机(共用尾气处理器):采用不低于30KW超静音引风机,控制方式变频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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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布袋清灰系统:配备有空气过滤、自动感应脉冲清灰装置,可自动检测储存灰量,对滤袋进行自动清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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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尾气和火化机同时运行时,火化机炉膛负压为正数时,尾气安全机制自动启动,将风机频率调至百分之百,保证炉膛负压;尾气与火化机同时运行时,尾气可读取火化机运行数据,具备限制操作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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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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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化机主要部件系统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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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预备门系统 |
预备门采用国标 304 拉丝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0mm;传动系统采用悬挂式门体传动结构,门体启闭平稳低噪,具备自动启闭控制,配置手动应急开启机构;预备门上方设置条形 LED 显示装置,可显示设备运行、故障、停机等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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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冷却平移系统 |
冷却平移车主体采用国标型钢制作,车架结构牢固,具备足够承重与抗变形能力;冷却罩采用国标 304 拉丝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0mm;冷却平移车伸缩臂厚度不小于10mm。冷却风机功率≥3kW,满足冷却所需风量风压,运行振动小、噪音低;冷却罩做加固处理,坑面距离冷却罩高度 100‑120mm;冷却系统具备两种控制方式,可设定冷却时间,也可以设定冷却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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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遗体输送系统 |
拣灰车进尸车采用电机‑减速机传动,实现前后移动运送遗体,运行低噪音;配置升降装置,满足双炕面循环工作;具备手动应急操作机构,电气故障时可手动完成动作;尸车炕床具备耐高温、抗热变形结构;炕面采用特种耐火浇注料模具浇筑成型,采用多块拼接结构,拆装更换方便;拣灰车具备三角或四角定位装置,保证台车对位准确,运行不偏移;拣灰炉进尸车具备精准定位机构,带位置微调功能,保证台车对位精度;拣灰炉尸车采用定轨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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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火化炉炉体 |
火化炉炉架采用型钢焊接制作,结构强度足够,抗热变形、承重可靠;火化炉炉门外框使用不锈钢板制作;炉门启闭运行可靠,密封效果良好,具备断电手动应急开启机构;火化炉后方设置有操作口和观火口,观火口本体采用耐高温耐热铸件制作,采用硅酸铝板进行保温,外框使用 304不锈钢板进行外装修;火化炉外装修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拉丝板制作,板材厚度≥1.0mm;火化炉炉门外框使用不锈钢板制作,炉门耐火材料采用能够承受1500℃的陶瓷硅酸铝纤维板制作。炉门启闭方式采用上下升降方式启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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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火化炉炉膛 |
火化炉炉膛外侧和炉底采用高铝耐火砖砌筑,砌筑牢固,抗热震、抗冲刷性能良好;火化炉炉膛主燃烧室耐火砌体耐温≥1200℃,采用高铝磷酸盐耐火砖砌筑,具备优良抗热震、抗熔渣侵蚀性能;火化炉多次燃烧室耐温≥1200℃,采用高铝耐火砖 + 抗热震耐火浇注料结构砌筑;火化炉主炉膛下火口部位采用碳化硅磷酸盐耐火砖砌筑,具备优良抗熔渣、抗热冲刷性能;火化炉炉顶采用高铝耐火浇注料制成,整体结构完整牢固,抗热震,不易开裂脱落;火化炉炉膛整体采用耐高温纤维保温隔热材料,保温隔热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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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供风、排风系统 |
直排烟囱总高度≥9m;收缩管采用钢板制作,烟囱筒体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排烟系统保障炉膛负压稳定、满足排放要求;可采用引射下排式或同等排烟效果的排烟结构;助燃风管耐高温、抗高温腐蚀;风咀耐高温抗冲刷,出风均匀,满足助燃配风要求;供风风阀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启闭灵活,调节可靠,密封性能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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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点火、燃烧系统 |
设备点火采用点火燃烧机或高能点火装置点火; 主燃烧器可根据燃烧工况调节供风、油量,可调节燃烧角度或采用等效方式保障充分燃烧,降低能耗;设备供油管道采用合格碳钢钢管;油路阀门耐高温、密封可靠,具备可靠切断功能;油路接头全部采用不锈钢接头; 点火装置应加装保护板,防止炉膛高温影响点火装置;主燃烧器接入整机 PLC 系统联动控制;喷头可自动摇摆或采用等效结构,保障燃烧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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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智能电气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具备自动、半自动、手动三种控制方式,可互不干扰自由切换;采用触摸屏 + PLC 电控系统,配置漏电保护;支持多段温度显示,超温自动声光报警,具备设备同步运行信号、故障信息显示功能;电气控制柜为独立柜体,具备过载、短路等电气保护功能,实现整套设备系统综合控制;设备前厅控制系统具备自动一键式操作功能,同时可设置等待模式、手动模式、电柜模式等操作模式;同时具备紧急停止功能和电机卡死自动停止功能防止设备发生故障时产生损坏。具备急停功能防止碰撞;火化炉控制系统可与尾气处理设备实现联动控制;并且火化设备和尾气设备可实现设备单界面融合操作,也可实现分界面操作火化炉后厅控制系统可与尾气处理设备实现联动控制;设备可根据工作需要具备延时停机功能; 设备配置可视化 HMI 人机界面,触摸屏尺寸不小于 10 英寸。智能电气控制系统具有触屏自动模式、触屏手动模式、电柜模式和故障应急操作模式四种操作模式,可视化HMI人机界面可实时查看 火化机、尾气设备运行,设备的各种控制功能按钮,引风机频率多级可调,工作时的各部分运行状态(如鼓风机、引风机、燃料阀、烟闸工作状态等),各种参数(如炉膛温度、炉膛负压、火化时间、火化数量、火化油耗等),烟闸故障报警、故障报警等;电气控制柜具有电源欠压、过流保护、过压保护、干扰保护、自整定故障、模块保护、散热器过热保护、变频器过载保护、电机过载保护、电流检测异常、输出对地短路异常、运行中异常掉电、输入电源异常、输出缺相异常、EEPROM 异常、继电器吸合异常、温度采样断线、+10V 电源输出异常、模拟输入异常、电机过热(PTC)、通讯异常、版本兼容异常、拷贝异常、端子互斥性检查未通过、硬件过载保护等电器保护功能及欠压调节、三地切换、转速跟踪、多段速运行(最多至 16 段)、自整定、S段曲线加减速、转差补偿、PID 调节、限流控制、手动/自动转矩提升、电流限定、多功能输入端子/输出端子系统综合控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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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运行保护系统 |
系统可自动检测燃烧负压,当负压为正负压时,燃烧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燃烧机制自动启动,将风机频率调至百分之百,保证炉膛负压运行;系统判定负压<-90pa时,点火功能才可启动;系统判定引风机开启后,鼓风机才可开启;当进尸设备未在指定位置时,系统可自动检测出各个组件未在制定位置并提示报警,自动功能无法启动;前厅在进尸过程中,系统检测到炉门开启时后厅直排风机或尾气风机自动启动,防止炉门开启时炉内烟气溢出;炉膛风压监测系统监测到负压出现正压30pa持续10秒以上,系统自动关闭电磁油阀停止供油及关闭鼓风,以防火焰外喷,确保火化安全;具备紧急停止功能和电机卡死自动停止功能防止设备发生故障时产生损坏。前厅系统和后厅系统有互锁运作机制,可防止火化工作时误操作造成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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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智能化控制系统(支持Android、iOS) |
支持对所有设备名称、编号、类型、状态、IP地址及最新上线时间等信息的全面查询与管理。提供远程固件升级和设备配置功能; 通过组态图直观展示引风机、鼓风机、油阀门等工作状态,以及炉膛温度、负压等关键数据,实时刷新运行参数;同时提供秒级历史数据曲线,支持1小时、4小时、24小时、7天等多时间维度筛选,便于趋势分析;支持风险识别与实时警报,将风险关口前移,确保设备异常及时响应。报警方式涵盖短信、APP、微信推送,包括温度探头故障、负压故障、设备离线及无响应等多种类型;支持毫秒级数据获取与上报,具备智能去重机制,自动过滤无效及重复数据。***网络状态,网络异常时可自动重连;设备掉电后关键参数不丢失,异常时自动初始化并重启,支持远程固件升级,保障系统稳定可靠;所有数据长期储存,支持手机电脑端导出,平台永久使用权归属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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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耗油量 |
符合GB/T 19054-2025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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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火化用时 |
符合GB/T 19054-2025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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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环保标准 |
经尾气处理后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和总量确保环保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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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上排烟道 |
烟道采用上排烟方式,上排烟道:烟道管采用3mm厚304不锈钢,第一段采用Φ650mm 304不锈钢管制作,隔热层采用耐高铝耐火材料浇筑。第二段采用Φ500mm 304不锈钢管制作,保温层采用陶瓷纤维板,连接方式为法兰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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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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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化机尾气处理器主要部件性能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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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高效列管式风冷热换器 |
壳体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3mm;散热管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管壁厚度≥2.5mm,散热管道不少于100根,总换热面积满足烟气降温工况要求;散热风机功率≥3kW,满足换热器散热风量需求;换热器设置清灰口,方便设备内部清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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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组合式初级除尘器 |
壳体整体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3mm;组合式初级除尘器应包含旋风除尘器和火星拦截器;火星拦截器具备自动脉冲清灰装置; 组合式除尘器设置沉灰室及出灰装置,便于粉尘沉降与排灰;设备具备烟尘二次冷却功能,降低进入后端处理单元的烟气温度,保护后续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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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脱硫脱酸装置 |
设备壳体整体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3mm;配置药剂自动加料装置,采用plc控制切换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停止;可投加吸附剂、碱性反应药剂,实现烟气脱酸、吸附净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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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布袋除尘器 |
设备壳体整体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3mm;滤袋选用耐高温PTFE材料。设备主要由箱体、支架、检修爬梯及护栏杆、滤袋支架、滤袋、清灰口、沉灰室等部件组成;除尘效率≥99%;布袋总过滤面积≥100m²;采用在线脉冲反吹清灰方式,设备处理风量 8000m³/H;滤袋过滤风速控制在 0.8‑1.2m/s 范围内,满足处理风量及除尘效率要求;独立尾气处理器滤袋不少于120条,共用尾气处理器滤袋不少于18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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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空压机基站 |
可采用螺杆式或同等供气性能空压机;配套干燥设备、储气罐、过滤滤芯等全套组件,提供满足整套设备使用的压缩气源;空气储罐工作气压 0.86MPa,容积 0.6m³,符合压力容器相关标准; 干燥设备可有效分离压缩空气中水分,保障气源干燥;配置高精密过滤器,过滤压缩空气中杂质及部分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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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箱体采用国标 304 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采用国标 3mm;吸附剂采用高效活性炭,具备良好的烟气吸附净化能力;吸附装置设置检修门,便于设备检修及吸附剂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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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连接管道 |
管路法兰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设备对外接口规格 DN400、DN500;管路主体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管路连接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 + 检修法兰组合,便于拆装检修;法兰连接位置配置密封圈,采用螺栓螺母紧固,保证密封不漏气;管道转向部件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直角位置采用弯头或等效成型结构焊接,降低烟气阻力,焊接牢固密封;管道分路部件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分流通畅,焊接牢固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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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引风机、烟囱 |
烟囱采用 304 不锈钢板卷制,直径不小于 400mm,高度不低于 9 米;烟囱 4 米位置预留环保检测采样孔,采样孔配置密封盖板;烟囱底座固定牢固可靠,满足抗风、抗震安全使用要求;出风口设置耐高温补偿连接结构(软连接或金属补偿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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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智能电气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具备手动、自动两套控制方式,可互不干扰自由切换;采用触摸显示装置 + PLC 电控系统;配置漏电保护,支持多段温度显示,超温自动声光报警,具备设备同步运行信号显示功能; 尾气控制系统与火化机控制系统兼容匹配;一套净化处理设备配置一套控制系统;电气控制柜为独立柜体,具备过载、短路等电气保护功能,实现整套设备系统综合控制;火化炉后厅控制系统可与尾气处理设备联动控制; 火化设备和尾气设备可实现设备单界面融合操作,也可实现分界面操作火化炉后厅控制系统可与尾气处理设备实现联动控制。 控制系统具备欠压、过载、报警保护;配置运行画面或状态指示灯,支持同步可读数据显示,各检测元件信号可实时反馈; 设备可记录运行数据、工作日志,支持数据分析、曲线绘制功能; 设备可根据工作需要具备延时停机功能;设备配置可视化 HMI 人机界面,触摸屏尺寸不小于 10 英寸。智能电气控制系统采用高速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可视化HMI人机界面构成控制系统,具有触屏自动模式、触屏手动模式、电柜模式和故障应急操作模式四种操作模式,可视化HMI人机界面可实时查看尾气设备运行,设备的各种控制功能按钮,引风机频率多级可调,工作时的各部分运行状态(如引风机、散热风机、布袋喷吹、螺杆空压机工作状态等),各种参数(如布袋温度、尾气风机运行频率和电流等),布袋超温报警、故障报警等;电气控制柜具有电源欠压、过流保护、过压保护、干扰保护、自整定故障、模块保护、散热器过热保护、变频器过载保护、电机过载保护、电流检测异常、输出对地短路异常、运行中异常掉电、输入电源异常、输出缺相异常、EEPROM 异常、继电器吸合异常、温度采样断线、+10V 电源输出异常、模拟输入异常、电机过热(PTC)、通讯异常、版本兼容异常、拷贝异常、端子互斥性检查未通过、硬件过载保护等电器保护功能及欠压调节、三地切换、转速跟踪、多段速运行(最多至 16 段)、自整定、S段曲线加减速、转差补偿、PID 调节、限流控制、手动/自动转矩提升、电流限定、多功能输入端子/输出端子系统综合控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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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设计硬性要求 |
两台火化机共用一套尾气系统设计硬性要求:设置独立烟气切换阀、混合稳压仓、烟气均流装置,保证单炉独立运行、双炉同时运行工况下烟气停留时间、降温效果、污染物去除效率均达标,不得出现烟气回流、温度不均、处理失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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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环保要求 |
1、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和总量确保环保达标。 2、排放中不能有黑烟,并达到林格曼<1级。 3、整机噪音:10米外噪音达到65dB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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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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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拆除对象 |
2台火化机本体、台车、燃烧系统、配套尾气净化整套装置、原有地下烟道、旧阀门、引风机、老旧供油管道、钢结构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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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施工要求 |
切断水、电、油路,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废旧耐火材料、金属设备分类规范清运;拆除完成后场地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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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其他 |
施工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得损坏保留建筑、在用管线、待改造2台火化机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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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有2台火化机升级改造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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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破损耐火内衬,重新砌筑修复,完善炉体保温层,封堵漏风点; 燃烧器检修、密封件更换、油路清洗调试,损坏部件予以更换; 引风机、助燃风机检修,按需实施变频改造,优化负压调节能力; PLC控制系统升级,触摸屏更新,完善报警、数据记录功能; 改造后控制系统符合火化机主要部件系统性能中第3.10条智能化控制系统参数要求; 配套独立尾气净化系统同步检修,更换老化滤料、密封件,管路防腐堵漏; 改造完成后整机运行指标、烟气排放指标达到现行国标要求,满足GB 13801-2015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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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上架空烟道及排气烟囱系统(全部5台炉统一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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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废除原有地下烟道,全部烟气管道采用地上架空布置;原址2台新建火化机设置分支烟道汇总总管接入共用尾气系统;其余3台炉独立支管对接自有尾气系统; 烟道板材厚度≥3mm 304不锈钢,满焊密封;管道内部敷设硅酸铝保温层;汇总总管加大截面,降低烟气阻力; 配套伸缩节、疏水装置、检修口、防腐钢结构支撑支架;共用烟道增设清灰检修口; 每套尾气净化系统独立设置地上排气烟囱,烟囱有效高度≥8m,距离地面约4m位置预留环保检测孔; 管路布局合理,防止烟气回流、串烟;整体外观规整,满足院内规划要求;所有法兰密封严密,无漏烟、渗水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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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集中供油系统一套(适配0#轻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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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套系统满足5台火化机同时供油满负荷,并提供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系统组成:储油罐、防火围堰、供油主管路、分支管路、一级/二级过滤器、球阀、电磁阀、流量计、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系统。 1.管路采用无缝钢管,内外防腐处理;所有接头密封可靠,无渗油、漏油; 2.具备紧急切断功能; 3.整体防静电、防雷接地;配套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预留位置; 4.供油管路分路敷设至各火化机燃烧器前端,管路支架固定整齐;供油系统液位、泄漏报警信号接入智能化控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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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电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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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制式:三相380V/50Hz;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每套尾气系统独立配套控制柜体; 所有设备可靠接地,系统接地电阻≤4Ω; 电缆采用桥架或穿管敷设,布线规范,标识清晰;配套智能化控制系统多通道通讯线缆敷设;共用尾气系统增设独立信号采集柜; 控制逻辑优化,支持多台燃烧器错峰启动,降低变压器瞬时冲击负荷;变频器、风机采取谐波抑制措施; 新旧电气系统平稳对接,统一安全标识;双炉共用尾气系统设置联动控制逻辑,单炉启停自动调节风量、药剂喷射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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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调试、检测与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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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制定分段施工方案,保障业务持续运行,必要时搭建临时排烟设施;两台共用尾气系统分单炉独立调试、双炉同步满负荷调试两个阶段; 全部安装完成后开展单机调试、整套系统联动调试、智能化控制系统联调、台车系统联调;重点验证共用尾气系统单开、双开工况下温度、负压、污染物去除效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烟气排放检测,分别检测单炉运行、双炉同步运行两种工况,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验收节点:阶段性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环保达标验收(含共用尾气系统双工况检测)→智能化控制系统功能验收、台车功能验收;烟气排放任意工况不达标、监控系统功能不满足、台车运行异常均视为未完成合同义务,中标人无偿整改直至合格; 竣工交付资料包含:设备合格证、图纸(含共用尾气系统管路布置图、烟气流程图)、耐火材料检测报告、竣工图、操作维护手册、系统调试记录、第三方双工况检测报告、智能化控制系统部署文档全套归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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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质保与售后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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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台车、PLC控制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软硬件质保不少于24个月;耐火内衬质保不少于24个月;尾气净化滤袋、活性炭消耗品质保24个月;质保期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故障响应:30分钟内技术响应,24小时安排人员到场维修;针对共用尾气系统故障优先上门处置,避免两台炉同步停机。 免费开展操作、安全、日常维护培训,培训不少于2批次(包含火化机、台车、尾气系统、共用尾气系统切换操作、智能化控制系统手机端、电脑端操作培训及车间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 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配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终身提供成本价配件供应。 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上门巡检服务,对共用尾气系统烟道、混合仓、引风机重点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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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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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运行方案要求 |
评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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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分析方案 |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分析方案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参数并结合所投产品的特点,对火化及尾气处理设备控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提供综合技术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的运行动态记录; 2、设备的能耗分析; 3、设备运行稳定性; 4、设备的预警报警; 5、设备可维护性进行具体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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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运输计划、运输管理措施; 3、应急处理方案; 4、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5、设备质量保证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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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售后问题处理及售后维修响应时间; 2、服务人员安排(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社保证明); 3、定期维护巡检及售后车辆配备(指定专人专车); 4、培训计划 |
△ |
三、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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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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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货期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拆除、新建、改造、台车施工、监控系统部署调试、检测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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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保期★ |
整机质保 1 年(保修期内对质量缺陷进行无偿维修或更新更换处理,质保期外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不高于材料、设备成本价的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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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货地点★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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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掌握场地条件、管线布局、施工限制、多炉烟气汇总工况。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成本、辅材、人工、运输、检测、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采购人书面正式变更外,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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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支付至30%,安装改造验收完成后支付至95%,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款项。(具体支付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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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验收方式★ |
(一)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直至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由供应商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若发现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更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二)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投标文件响应、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报验条件之一。 (三)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资料进行核查;所有中标内容不满足响应的招标文件指标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四)所有新购设备为全新原厂产品,严禁翻新、拼装设备;所有主材、耐火材料、电气元器件、尾气净化单元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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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所有采购内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否则将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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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类似业绩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所投产品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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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保性能 |
1、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火化机的二噁英废气检测报告; 2、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火化机废气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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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产能力 |
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数控折弯机、线切割机床、激光切割机、数控剪板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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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团队人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高级机械设计证、高级PLC电气工程证、高处作业证、高级砌筑工证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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