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6BFFWZ00341
原公告日期:2026-04-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WZ00341)
一、澄清部分
1.针对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度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项目问题如下:在报价清单中是否允许产品缺项报价?因此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答:未填报综合单价及漏项、漏量的项目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或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合同履约及结算时不另行计价、不调整费用。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采购合同第三条供货地点、供货期限、供货及安装质量要求中的第11小项“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供货时应随货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
提问:招标文件要求出厂检测报告需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还是可由生产厂家自行出具?若选择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该单位是否须具备CNAS或CMA相关资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报告是否也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
答:(1)出厂检测报告由生产厂家出具即可;
(2)中标人在供货安装前,需要对产品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检测,每一个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都需要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该报告须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该检测单位需具备CNAS或CMA相关资质且获得招标人认可;
(3)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需要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产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第3.9.1小项要求“其中信号电缆采用国标 ZR-RVVP-4×1.5mm²及以上屏蔽电缆。所有信号电缆全部使用壁厚不低于2mm的DN20热镀锌钢管作为护套管按防爆标准丝接安装。”
提问:根据《GB 16808-202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5.5.10.2条款要求:“该回路通信线路连接线长度为1000m或生产者规定的长度,但不应小于1000m,截面积为1.0mm²的铜质绞线”,现招标文件中要求采用ZR-RVVP-4×1.5mm²及以上规格的屏蔽电缆,该招标要求是否过高?
答: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故障风险,本项目采购设备需适配长距离及复杂工况下的信号传输与机械防护要求,具备强化阻燃及抗电磁干扰能力,满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防护的需求,同时便于项目整体统筹与集成实施,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采购合同第三条供货地点、供货期限、供货及安装质量要求中的第5小项“特殊项目数据远传要求:若甲方存在特殊项目需求,乙方选用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须具备稳定可靠的数据远传功能,可将现场实时监测浓度、报警信息、故障状态等信号稳定上传至消防控制室监控主机,实现可燃气体探测系统集中监控与统一管理;信号传输链路应稳定抗干扰、响应及时高效,全程严格符合国家安全监控及消防管理现行规范、标准相关要求”
提问:特殊项目所使用的产品是否包含家用报警器和工商业报警器?将信号稳定上传至消防控制室监控主机,是通过有线还是无线方式上传数据?
答:特殊项目所使用的产品包含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均通过无线方式。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部分评审表5投标人业绩中:已供货且验收合格证明资料是否可以提供我司自有格式业绩证明或者发票。
答:投标人业绩或产品业绩中已供货且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可以是投标人已有的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须体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发票无法证明已供货物品已验收合格,故不予认可。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业绩”格式仅供参考。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2.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中:
|
类别 |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
||
|
名称 |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联网型) |
激光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网型) |
激光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联网型) |
|
检测气体 |
可燃气体(甲烷CH4) |
可燃气体(甲烷 CH4) |
可燃气体(甲烷 CH4) |
|
测量范围 |
0—20%LEL |
0—60%LEL |
0—60%LEL |
现变更为:
|
类别 |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
||
|
名称 |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联网型) |
激光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网型) |
激光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联网型) |
|
检测气体 |
可燃气体(甲烷CH4) |
可燃气体(甲烷 CH4) |
可燃气体(甲烷 CH4) |
|
测量范围 |
0—20%LEL |
0—60%LEL |
0-60%LEL或0-100%LEL |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业绩“(三)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格式中“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可删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1-****1922
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道****号****中心安****楼
项目负责人:刘国伟
电话:0551-****3742
2026年4月1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6BFFWZ00341
原公告日期:2026-04-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9年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WZ00341)
澄清部分
针对安徽慧佳科技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度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供应商招标项目,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1.关于评分标准“产品业绩”:自 2023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须为清单内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单个合同已供货且验收合格部分的总金额(货物金额或货物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满分得6分。
注:内容同本表中投标人业绩“注”,产品业绩合同签订主体不作限制。
提问:本处产品业绩,必须是拟投的产品型号的制造商业绩吗?若提供制造商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同一类产品不同型号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产品业绩”评审项中“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须为清单内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是指投标人所投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品牌的产品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
产品业绩不要求必须是拟投的产品型号的制造商业绩;不要求必须为拟投产品的同一型号产品业绩;若提供制造商生产的同类可燃气体报警设备不同型号的产品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能否参与该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吗?
答:可以参与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1-****1922
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道****号****中心安****楼
项目负责人:刘国伟
电话:0551-****3742
2026年4月1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59/RpaGmp0BmIDcyXYMn_9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