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审讯同录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卓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审讯同录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 甘肃拓为亿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酒泉时空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金恒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YGCG-ZXXMGL-2026-007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审讯同录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审讯同录设备主要包含特写摄像机10台、高清审讯主机5台、高保真拾音器5台的购买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内容,具体详细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3.采购预算金额:178000元
4.项目地点: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内(提供本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采购清单的全部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技术响应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中心***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询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2.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4.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费线上线下技术支持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注册须知及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18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7时3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8时0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俞海龙
联系电话:139****6659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卓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应丹
联系电话:181****8511
地址:甘肃省酒****路****号****广场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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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6165/-ZR2gKABMqitpwL5kwS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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