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网+护理”服务合作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网+护理”服务合同项目;
2、服务期限:1年
3、项目需求:
3.1平台基础功能需求:
3.1.1***网+***平台,具备在线护理门诊、线上预约挂号、医护人员出诊调度等功能;接收医院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平台数据录入,向医院交付后台管理员账号。
3.1.2***网络运营、系统维护升级、项目推广管理;平台须配置定位追踪、服务录音、视频监控、延时预警、一键报警功能,保障出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3.2人员培训与业务协同需求:
3.2.1针对医院上线医护人员开展线上及线下业务培训,统一服务品质标准;协助医院开展项目培训、宣传及推广工作。
3.2.2配合医院完成上线护士信息线上维护及核验;当本院出诊护士遇突发状况无法出诊且院内无替代人员时,平台可启动备用梯队人员完成替代出诊;未经医院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医院确定的护理服务项目。
3.3保险、耗材与运营服务需求:
3.3.1服务合作期内,为出诊护理人员购置人身安全保险、医疗责任险,配套患者相关意外险,发生保险范围内事故优先由保险机构承担理赔责任。
3.3.2负责护理耗材供应,设置耗材存放设施,严格保障耗材质量,因耗材质量引发的医疗相关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3.3.3提供项目全流程运营保障,包含服务信息修改、业务咨询答疑、耗材管理、售后服务、投诉协同处置。
3.4、保密、知识产权及合规要求:
3.4.1严格做好医院、医护人员、患者的数据及隐私信息保密,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失效,严禁违规泄露相关信息。
3.4.2***平台知识产权合法有效,如因知识产权问题给医院造成损失,服务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4.3平台合法合规运营,未经医院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医院名称、LOGO用于各类商业宣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7:00 。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技术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信用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4、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6、其他。(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技术运维、保险配置、业务培训等内容;(2)服务承诺,包括保障措施、应急措施等服务承诺。
7、提供近三年的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首次报价单(详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32-***5266
地址:****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楼房间。
***网公布信息为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采购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首次报价单
| 上一条: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关****中心项目沉降观测(二次)院内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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