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23456_A,项目包号: A
二、项目名称:保安服务购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烟台市牟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路****号
成交金额:41336.00, 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保安服务 | 一、人员数量:2人; 固定岗:南大门2 人,24 小时值班,每班次 1人。 二、人员要求:1. 保安人员应以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年龄须应在 18 岁以上 60 岁以下,门卫执勤人员为形象礼仪岗,原则上身高 170CM 以上,年龄应在 18 至 50 岁之间。 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智力障碍、肢体残疾和行走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无语言沟通障碍或卫生部门规定服务业限制的其它疾病。 3. 仪表端庄有较好的素养和修养,有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履行岗位职责。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4. 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随意抽减人员。供应商派驻人员应经过采购人面试同意。采购人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要求更换的,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更换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须依法经营,合法用工,凡有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6. 遵纪守法,无劣迹,无违法犯罪纪录,职业道德良好。 7.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因违规操作出现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供应商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0. 工作期间,严禁脱岗、离岗、缺岗、酒后上岗,寻衅滋事、吵闹等。 三、服务要求: (一)门卫管理:1. 负责校园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 2. 按照采购人指令,对校门进行管控,对重点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查验、控制;对携带、运载大宗、大件、贵重物品出入校及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保障采购人公私财产安全。 3.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管理制度。 4. 负责校门区域的安全秩序维护。 5. 维护校门区域秩序,及时制止在校门区域(校门两侧 50 米内)摆摊设点和停放车辆,制止未经允许在校门区域张贴各类宣传品、悬挂横幅和组织各种活动。 6. 承担校门区域交通及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承担校门区域消防及门前“三包”工作(含清雪、积水工作);维护好校门区域配置的各类公共设施。 7. 规范校内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二)校园巡逻、秩序维护:1. 负责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与记录,负责采购人各类大型活动秩序维护。 2. 负责校园日常治安巡逻。维护校园教学、科研、办公和生活秩序。 3. 按规定路线、频次开展区域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4. 负责校园全天候秩序维护。 5. 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维护、重点要害部位守护等工作,规范车辆行驶及有序停放。 6. 管理校内临时宣传、经营摊位商铺,以及条幅、张贴物。清理校内无证商贩和展销人员,对乱拉横幅、乱贴广告、乱设展牌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清理; 7. 对校内流浪猫狗等安全隐患进行妥善处置。 (三)应急管理、消防管理:1. 负责对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 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安全巡查、抢险救灾、大型活动安保及重要来宾警卫等相关工作。处置各类事关采购人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落实采购人火灾、暴恐、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3. 遇有重大活动或应急突发事件,校内安保力量不足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无偿增派援助(年 4 次以下和每次 10 人规模以下无偿,超过次数和用人规模双方协商费用)。 4. 受理师生报警求助,迅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警情。 5. 负责对校园内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报警和人员疏散。 6. 负责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7. 负责校园内各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现场的保护,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8. 执行警卫、执勤、守候等特殊机动任务;实施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9. 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与记录。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各种临时性任务。 (四)物资配备:保安服装及必需的警用设备、工具由供应商配备。 (五)监督考核:1、采购人对安保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根据供应商的校园保安人员当月表现,依据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对安保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2、供应商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其他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罚处理。每次不合格进行约谈,三次不合格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 3、在安保服务范围和期限内,如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师生员工财产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供应商负责经济赔偿,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4、安保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人身伤害、伤亡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与安保人员发生纠纷的,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由供应商负责调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在安保服务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法规或安保行业规范受到责任追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1 | 项 | 41336.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方式:张老师 0535-***6996
2025年10月3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6614/MQJhOZoBJ4i9JSOwQOu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