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采购高速摄像机等设备一批
竞价结果公告(JJ26092112293694)
开始时间:2026-09-21 12:29:36 截止时间:2026-09-24 12:29:36 截止时间已过
成交单位:大连锐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 422000.000元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注意: 请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盖章签订当天递交合同扫描件至邮箱jy****@****.com,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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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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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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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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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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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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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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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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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电话(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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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采购高速摄像机等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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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JJ2609211229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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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型: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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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2026-09-21 12: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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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元):43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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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2026-09-24 12: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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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质保期内全部维修、更换、升级、人工及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 2.成交商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成交商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成交商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3.质保期期限:不少于二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内,成交商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负责货物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5.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货物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6.质保期内,货物非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成交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相关全部费用由成交商承担。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货物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7.质保响应时间:成交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8.质保期满后,成交商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成交商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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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竞价人必须对“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竞价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4.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5.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6.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竞价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7.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8.培训:由成交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9.竞价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竞价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竞价将被否决。 验收标准: 1.成交商应在交货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2.成交商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保证包装符合相关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应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同时,成交商应按照货物的特点,做好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完好地运抵交付地点。 3.成交商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采购人(应有采购人人员在场,其中单价30万元及以上货物,应提前联系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020-****8665),并承担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如货物外包装存在二次封箱现象,成交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或货物及其配件有破损或污渍,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提出退、换货要求,成交商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退、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4.成交商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成交商。 5.成交商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且采购人确认货物正常运转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商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并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不符合约定情形的,验收期限自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中止,自成交商整改完毕并经采购人初步确认符合要求之日起继续计算。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5)品牌;(6)货物标识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7)是否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其他需验收的事项。 如因成交商提交的验收材料不全、货物存在瑕疵或成交商不配合验收等原因导致验收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成交商负责赔偿。 6.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质量要求、详细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制式开箱报告。开箱报告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商承担。成交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履行后续验收流程,且有权暂不支付任何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逾期验收等全部责任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所购货物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成交商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亦不免除成交商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8.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成交商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成交商逾期交货。 9.如成交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采购人验收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成交商认可采购人作出的验收结果。成交商提出复检申请后,可以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成交商承担;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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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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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竞价要求 | 响应情况 |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竞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价(响应)时我方将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提供竞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收到成交商的履约保证金和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且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采购人在支付货款前,成交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成交商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成交商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成交商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采购人收到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且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额货款,采购人在支付货款前,我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我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我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我方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 1.1 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商可选择现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形式,按合同总价款的5%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应凭据。现金需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2 若成交商选择保函(保险)方式但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格保函(保险)的,应先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等额履约保证金,待采购人收到成交商提交的合格保函(保险)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商缴纳的现金保证金。 1.3 成交商提交的保函(保险)经采购人审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合格的保函(保险);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成交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等额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4 保函(保险)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1.5 如货物未完成验收但保函(保险)到期,成交商应提前开具新的保函(保险)或提供等额现金担保。 1.6 成交商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后续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成交商的货款中抵扣。 1.7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成交商可向采购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在30日内向成交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成交商存在违约行为或因成交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免除成交商因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 1.履约保证金 1.1 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方可选择现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形式,按合同总价款的5%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相应凭据。现金需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2 若我方选择保函(保险)方式但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格保函(保险)的,应先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等额履约保证金,待采购人收到我方提交的合格保函(保险)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我方缴纳的现金保证金。 1.3 我方提交的保函(保险)经采购人审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合格的保函(保险);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我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等额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4 保函(保险)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1.5 如货物未完成验收但保函(保险)到期,我方应提前开具新的保函(保险)或提供等额现金担保。 1.6 我方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后续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成交商的货款中抵扣。 1.7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我方可向采购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在30日内向我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我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因成交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免除我方因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 ||
| 交付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1.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质保期内全部维修、更换、升级、人工及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 2.成交商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成交商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成交商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3.质保期期限:不少于二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内,成交商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负责货物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5.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货物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6.质保期内,货物非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成交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相关全部费用由成交商承担。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商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货物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7.质保响应时间:成交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8.质保期满后,成交商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成交商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1.我方承诺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质保期内全部维修、更换、升级、人工及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 2.我方负责采购人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确定(但采购人应当为我方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我方还应当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3.质保期期限:二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内,我方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负责货物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 5.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货物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6.质保期内,货物非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相关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货物或按合同约定价值做出赔偿(具体以采购人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 7.质保响应时间:我方接到采购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8.质保期满后,我方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我方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维护费用。 | ||
| 其他要求: | 1.竞价人必须对“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竞价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4.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5.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6.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竞价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7.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8.培训:由成交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9.竞价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竞价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竞价将被否决。 验收标准: 1.成交商应在交货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2.成交商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保证包装符合相关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应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同时,成交商应按照货物的特点,做好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完好地运抵交付地点。 3.成交商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采购人(应有采购人人员在场,其中单价30万元及以上货物,应提前联系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020-****8665),并承担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如货物外包装存在二次封箱现象,成交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或货物及其配件有破损或污渍,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提出退、换货要求,成交商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退、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4.成交商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成交商。 5.成交商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且采购人确认货物正常运转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商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并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不符合约定情形的,验收期限自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中止,自成交商整改完毕并经采购人初步确认符合要求之日起继续计算。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5)品牌;(6)货物标识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7)是否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其他需验收的事项。 如因成交商提交的验收材料不全、货物存在瑕疵或成交商不配合验收等原因导致验收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成交商负责赔偿。 6.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质量要求、详细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制式开箱报告。开箱报告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商承担。成交商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履行后续验收流程,且有权暂不支付任何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逾期验收等全部责任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所购货物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成交商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亦不免除成交商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8.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成交商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成交商逾期交货。 9.如成交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采购人验收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成交商认可采购人作出的验收结果。成交商提出复检申请后,可以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成交商承担;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 1.竞价人必须对“技术规格及具体配置”要求内的全部货物、安装和服务进行报价。 2.竞价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3.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4.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 5.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6.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竞价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7.技术资料:提供仪器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工作软件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技术文件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软件等全套资料。 8.培训:由我方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免费技术培训。 9.竞价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采购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竞价设备报价不能超过单项设备采购的最高预算,否则其竞价将被否决。 验收标准: 1.我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2.我方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保证包装符合相关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应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同时,我方应按照货物的特点,做好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完好地运抵交付地点。 3.我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采购人(应有采购人人员在场,其中单价30万元及以上货物,应提前联系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020-****8665),并承担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如货物外包装存在二次封箱现象,我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或货物及其配件有破损或污渍,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提出退、换货要求,我方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退、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4.我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成交商。 5.我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且采购人确认货物正常运转后,采购人在收到我方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并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不符合约定情形的,验收期限自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中止,自我方整改完毕并经采购人初步确认符合要求之日起继续计算。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5)品牌;(6)货物标识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7)是否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其他需验收的事项。 如因我方提交的验收材料不全、货物存在瑕疵或成交商不配合验收等原因导致验收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成交商负责赔偿。 6.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质量要求、详细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署采购人制式开箱报告。开箱报告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商承担。我方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履行后续验收流程,且有权暂不支付任何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逾期验收等全部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7.采购人所购货物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成交商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亦不免除成交商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8.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我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成交商逾期交货。 9.如我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采购人验收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我方认可采购人作出的验收结果。我方提出复检申请后,可以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我方承担;符合合同约定的,复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 ||
| 报价情况 |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 高速摄像机等 |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1.00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422000.000元 |
| 总报价 | 422000.000 元 | |||
| 技术响应 |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 高速摄像机等 | 详见附件 | 1-37831-高速摄像机 1.1高速相机分辨率:1280×1024,满幅帧率:5000fps;裁剪画幅下最高帧率:470000fps;最小曝光时间100ns;像元尺寸:14.6um;机身尺寸:110×110×205 mm,重量:3.8kg;一体式机身自带高速RAM存储,内存容量:96GB;设备能抗电磁干扰; 1.2机身散热风扇可根据机身温度自适应转速,支持手动关闭与开启,支持0-100%无极调; 1.3采集软件支持中英文切换; 1.4支持ROI分辨率选择,也可以自定义ROI; 1.5机身尾部带有菜单选择实体旋钮、回放实体按钮,以便相机脱机使用,脱机可以通过playback,trigger和menu旋钮,控制调节相机基本参数(包括:分辨率、帧率、曝光时间、同步方式、保存长度、切换语言、图像暗场校正、视频录制、视频回放、删除等)脱机功能可以锁定,防止误触。 1.6设备机身自带外置独立电源滑动开关,机身尾部包含2个一体式电源接口; 1.7相机支持WIFI功能,***网连接相机,通过E-Linking连接相机,并对相机进行分辨率、帧率、曝光时间等进行设置,同时可以控制相机触发、停止、录像; 1.8相机可直接输出H264码流,***网络(低于50Mbps)传输环境下,仍可以流畅预览拍摄; 1.9高速相机支持虚拟相机功能;***网内全IP搜索; 1.10支持设置相机时间,时间基准:上位机时间、B码时间可选;软机支持录像、触发、抓拍模式;显示支持实时、回放、本地模式;且抓拍后支持快捷提示悬浮窗,点击打开存储文件夹,便于快速找到文件;相机内存支持自定义分区 1.11支持低照度模式,且可以选择目标灰度值,方便无补光条件下进行设备调试;支持保存触发前后帧数设置,也可以直接用进度条进行拖拽调节; 1.12支持相机多客户端控制模式,可以让用户分开操作设备,数据处理和拍摄互不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1.13机身有相机连接、存储、录制提示灯,可以根据对应颜色和闪烁进行相机状态判断。同时电源接口、网络数据接口、B码接口、同步输入接口均具有提示灯,均可以根据提示灯判断接口状态; 1.14导出界面支持导出范围设置、导出格式选择(RHVD/MP4/AVI/BMP/JPG/PNG/TIFF/H264/YUV/MOV)、播放速率设置、抽帧导出、添加水印等设置;支持帧头水印自定义调整; 1.15镜头卡口标配为EF口,需要配F口,EF口还可以支持电动镜头,电动镜头可直接通过相机控制软件对镜头进行电动对焦、电动调光圈工作,无需打开第三方软件进行电动调节对焦及光圈;对焦可自定义调节步进;接口为螺钉固定法兰盘,均带有锁紧环,可保证相机镜头在震动下不会松动; 1.16支持图像一键暗场校正;采集软件支持对图像进行暗场校正、LUT和自由曲线调节、颜色通道调节、包括增益、伽马值、对比度、亮度且按照0.01步进调节;支持白平衡调节、色彩校正、画质去噪支持中值滤波、高斯滤波、均值去噪、坏点降噪;图像边缘强化支持锐度增强,轮廓提取,去彩边;支持HDR1-5级调节;采集软件支持电动镜头对焦、光圈调整; 1.17支持显示信息设置,包括:相机名称、相机型号、采集帧率、分辨率、帧数、时间戳、帧编号、相机状态、相机温度、风扇、B码、外同步信号、缩放比例、旋转、X,Y,RGB/灰度值,注释; 1.18TRIG IN 支持设置参数:触发模式/延迟时间/消抖/判决电压,支持一键恢复默认值;SYNC IN 支持设置参数:有效边沿/延迟时间/判决电压,支持一键恢复默认值;SYNC OUT 支持设置参数:脉冲极性/延迟时间/脉冲宽度/输出电阻,支持一键恢复默认值;EPO支持设置参数:延迟时间/输出电阻,支持一键恢复默认值; 1.19支持触发与同步设置,触发信号支持:上升沿、下降沿、双边沿、高电平、低电平、短路、开路;支持消抖长度调节,触发校准同步开启与关闭,支持同步方式选择,脉冲宽度设置; 1.20 支持智能触发,可以选定ROI区域,设置亮度阈值,支持启用后亮区域/暗区域占比达设定比例时将自动触发录制视频,并实时显示当前区域占比比例; 1.21支持开启或关闭画面过曝提示;数据备份与恢复:能够还原实验现场所有参数;支持保存触发前后帧数设置,也可以直接用进度条进行拖拽调节 1.22支持自动曝光,开启以后不在目标灰度值的80%-120%时,将做自动曝光调整,并能实时显示当前区域亮度值,灰度值的模式有平均灰度和峰值灰度;支持二次曝光功能,支持曝光时间和平均亮度值设定; 1.23软件支持画面放大、缩小、适应屏幕、重置、缩放-原始尺寸、旋转、十字光标、水平镜像、垂直镜像、窗口十字线、自动布局、横向布局、竖向布局、全屏显示等快捷键操作; 1.24采集软件支持测量功能,包括两点间距、多点间距、角度、标注、半径、直径、圆面积、圆心间距、多边形面积; 1.25配置清单包含220w高亮LED光源、EF卡口镜头、三轴云台、伸缩三脚架,软件; 2-378320动作捕捉分析系统 1.1系统配备6通道传感器,每个传感器尺寸:39mm*20mm*10mm;每个传感器重量:18g;量程:最高±16g, 1.2传输距离:无障碍环境10m 1.3输入阻抗:1GOhm @no lead-Off 1.4共模抑制比:>110 dB 1.5电源抑制比:>90 dB 1.6采样分辨率:<0.07mg@±2g;采样频率:208Hz 1.7传感器电池充满时长1.5h 1.8传感器持续工作时间4小时,待机时间6小时 1.9传感器包含多彩指示灯,工作状态包含待连接、已连接、电量不足等 1.10 包含6通道传感器,每个传感器与接收器之间为无线wifi连接,传感器开机到完成连接<35s 1.11可在系统中直接进行加速度等数据的采集与数据分析,无需其他工具 1.12传感器内置存储器,支持离线采集,支持加速度的采集和存储功能,记录的数据可通过软件进行回放,适用于户外等特殊情况下,存储不少于3小时数据 1.13软件内支持一键重启传感器、一键关机传感器、一键刷新传感器状态,操作更方便 1.14软件内可实时监测传感器电量显示、充电、待机、采集、下载进度、关机状态显示。 1.15软件支持搭配摄像头进行参考视频同步录制及回放 1.16系统配备传感器充电收纳接收器,尺寸:长558mm*宽261mm*高100mm;信号传输:574~1201Mbps;发射功率:FCC:28 dBm;电源:12V 8.5A,DC5.5*2.1;额定功率:102W(最大) 1.17传感器充电收纳接收器一机三用,专属收纳充电仓,为传感器充电收纳,同时也可发射和接收信号。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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