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专项债券项目相关审核。现拟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进本次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具体以财政部门实际发行安排为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专项债相关政策及规定,针对鲘门办事处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编制、完善符合要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测算文件,完成本次发行所需相关表格填写、系统填报配合、资料整理报送、审核修改、解释答复及发行过程咨询配合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建立统一对接机制,对本项目服务进度、成果质量负责,并做好相关资料衔接配合。
(2)供应商应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编制、填报、修改及配合工作。
(3)成果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专项债券发行要求,数据真实有据、测算准确、前后一致。不得虚构项目收入、审批情况或其他基础信息;发现资料缺失或影响发行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提出处理建议。
(4)采购人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资料,并办理依法应由项目单位或有关部门履行的审批、决策等事项;供应商负责专业指导、资料核查、问题提示和咨询配合,不得因自身成果缺漏、质量问题或配合不及时影响发行工作。
(5)供应商应按约定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包括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测算文件编制完善、相关表格填写、系统填报配合、资料整理报送、审核修改、解释答复及发行协调配合等工作。
3.服务成果
(1)本次专项债发行需按照财政部门实际发行要求形成并提交正式成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等相关测算文件及本次发行所需相关表格、说明材料。供应商应按要求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相关数据衔接、资料提供及修改配合。
(2)最终交付资料应包括正式报送版本及相应可编辑文件、测算底稿、审核修改记录等,并保证采购人可为本项目发行、审核、后续管理及委托其他机构接续服务等目的使用相关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本次专项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约定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相关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整体含税包干总价报价。服务费用在全部约定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交接后支付。对应验收标准和付款节点在正式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验收以本公告、正式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及财政部门实际发行要求为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一致,并满足本次发行审核及报送需要。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本项目按一个服务项目报送整体含税包干总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约定服务所需的人员、测算、编制、沟通协调、审核修改、系统填报配合、差旅、成果制作、资料交付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本次询价用于研究采购需求、预算及最高限价,不构成采购成交或委托承诺,正式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及履约条件以依法确定的采购文件和合同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9月12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__****@****.****.cn
4.采购人有权对报价单位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网https://www.****.com,***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除附件报价单外,还应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明、服务方案、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情况、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证明(如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相关信用查询材料,并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包干费用等要求作出响应。如存在偏离,应逐项列明,不得隐瞒报价前提或附加收费条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渔港经济区一期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报价+单位名称”。
7.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324国道旁)
项目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9328717901
0911附件_本次发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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