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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永久外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1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沈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永久外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刘勇宏 183****8093
更多联系方式 赵先生 139****3434 王慧 136****6455 张先生 139****7866 更多联系方式(14个)
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杜茜 176****9496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永久外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永久外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全线涉及服务区、收费站、机电用电点等场站共计20处,总计永久外电新建10kV架空线路约22.05km(不含永临结合的新建施工用电线路支线),新建电缆线路约25.21km,新建永久用电箱式开关站5座,新建永久用电箱式变电站 38 座,新建 10kV 土建式配电房 8座(不含低压柜)。

2.2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沿线收费站、养护工区、****中心、服务区等的永久外电工程(含永临结合)勘察(全阶段一般性定位测量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后续配合施工服务等相关工作技术咨询,并配合协助完成用电方案、报装申请、路由方案、征占土地、协调停电、永临结合、验收送电等手续的办理。(房建工程与外电的专业设计界面:***网供电公司供电电源点至用户每个土建***网供电公司供电电源点至用户每个箱变内低压柜出线螺栓。服务区充电桩箱变与外电的专业设计界面:***网供电公司供电电源点至用户每个箱变高压侧进线开关)。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 3 年(2023 年 9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不低于 10kV(含)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不低于 10kV(含)电压等级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或相关技术咨询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辽宁***平台》(http://****.cn)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10月 9日00时00分至2026 年10月 13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 20 日 9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平台》(http://www.****.com)、《辽宁***网站》(https://www.****.cn)及《辽宁***平台》(http://****.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中心电话:024-****0776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065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部 电话:024-****8969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刘勇宏

电 话:183****8093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杜茜

电 话:176****9496

电子邮件:l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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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8870/QKTDGqEBMqitpwL5FfL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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