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4年10(至)1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4年 10(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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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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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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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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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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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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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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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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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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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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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网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该项目完成2083台非***网,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控设备及设备安装和配套流量卡及数据流量;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及位置信息的采集、上传;完成***平台。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加快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平台实时传输机械位置信息、使用工况、工作时长等信息,***平台进行实时对接,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有效管控,满足监管部门的管理需求与精准执法。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付或实施地点:宁阳县;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8、温馨提示: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供应商可登录“https∶ //www.****.cn”解相关政策。 9.预采购提醒: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为加快采购招标进度,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项目预算为初步概算,不能作为采购招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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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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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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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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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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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09/UedmxpIB0iplek6wpHD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