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许昌卷烟厂2台发射机规格改造项目
直接采购谈判结果公示
2026年许昌卷烟厂2台发射机规格改造项目于2026年8月26日经许烟厂函〔2026〕11号文立项批复;采购计划于2026年8月28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复,批复文号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6〕25号、《中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会纪要》〔2026〕30号。项目直接供货方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由我厂组织实施直接采购谈判事宜。
2026年许昌卷烟厂2台发射机规格改造项目直接采购谈判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在许昌卷烟厂2110会议室进行。
本项目谈判小组由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审计派驻办、采购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规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派员对谈判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
谈判前,谈判小组对参与该项目的供货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对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质量保证等相关内容逐一进行谈判,结果如下:
1、标的内容:对2台滤棒发射机进行规格改造,用于中支滤棒的自动发射,满足中支卷烟设备滤棒自动供给需求,包含安装及调试。
2、合同价:合同报价(含13%增值税) 470 万元。合同谈判总价(含13%增值税)469 万元。
3、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结算金额依据合同货物或服务清单内到货或实施部分和项目验收单据实结算;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且结算金额确定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后60日内无息支付。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12 个月。
5、甲乙双方同意拟签合同中“第八项违约责任”的约定。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权利义务执行完毕停止。
根据公司、厂相关管理规定,现对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4)***1932。
联系地址:****街****号 许昌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许昌卷烟厂设备管理部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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